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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福证券投资基金200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5日 12:0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5年8月1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的财务资料未经

审计,本报告期是2005年1月1日到2005年6月30日。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基金简介

  (一)基金名称:景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基金景福

  交易代码:184701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封闭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1999年12月30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3,000,000,000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15年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2000年1月10日

  (二)投资目标:通过指数化投资和积极投资的有机组合,实现投资风险和收益的优化平衡,力求使基金取得超过市场的投资收益,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本基金的指数投资部分采用分层抽样法,选择代表上证A股市场整体特征的股票构建投资组合;积极投资部分则投资于高成长行业或价值低估行业的股票。整体投资力求超越基准指数表现。

  (三)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及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邮政编码:518040

  公司网址:http://www.dcfund.com.cn

  法定代表人:胡学光

  总经理:于华

  信息披露负责人:李宏伟

  电话:(0755)83183388

  传真:(0755)83199588

  电子邮箱:lihw@dcfund.com

  (四)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0号金玉大厦

  邮政编码:100036

  法定代表人:杨明生

  托管部负责人:张军洲

  信息管理负责人:李芳菲

  电 话:(010)68435588

  传 真:(010)68424181

  电子邮箱:lifangfei@abchina.com

  (五)信息披露报纸:《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http://www.dcfund.com.cn

  基金半年度报告置备地点: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第三节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一)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说明: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封闭式基金交易佣金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二)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注:本基金无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的变动情况

  注:本基金无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第四节 基金管理人报告

  (一)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小组情况

  1、基金管理人情况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1999]10号文批准,于1999年4月12日正式成立,是中国证监会批准成立的首批十家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注册地为深圳。目前公司由四家股东组成,分别为中泰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48%)、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5%)、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5%)、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截至2005年6月30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5只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景宏、基金景阳、基金景博、基金景福、基金景业,以及5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债券投资基金、大成蓝筹稳健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精选增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王晓晖先生,基金经理,学士。10年金融证券从业经历,曾任蔚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证券投资部副总经理、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融工程部策略分析师、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经理助理。

  周建春先生,基金景福基金助理,硕士。9年证券从业经验,先后任职于湖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基金管理部、证券管理总部,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发展部和基金经理部。

  (二)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景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基金管理运作中,基金景福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组合、证券交易行为、信息披露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则和基金合同等规定,本基金没有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没有运用基金财产进行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行为以及有损基金投资人利益的关联交易,整体运作合法、合规。本基金将继续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承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在规范基金运作和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努力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三)基金经理工作报告

  1、上半年基金投资回顾

  上半年影响股市运行的因素主要来自两方面。一方面,宏观经济结构性过热和政策调控加强。首季数据显示,固定资产投资反弹,原材料价格暴涨,房地产价格继续攀升。政府出台了一系列针对房地产和钢铁行业的调控措施,有效抑制了固定资产投资过快增长、煤电油运紧张态势。受此影响,二季度石化、钢铁、煤炭等原材料产品价格及航运价格大幅回落,引发了周期性公司盈利见顶步入下降周期的预期。

  另一方面,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推进。首批试点方案没有给市场带来稳定、明确的预期,反而带来了改革进展的不确定性和估值标准的混乱,投资者信心遭受重创。第二批试点方案强化了市场的代表性,相对明确了市场预期,投资者信心有所恢复。

  上述两大因素左右了上半年沪深股指的走向。市场先是在一批优质公司盈利继续增长的带动下走出一波春季反弹行情,继而忧虑宏观调控加大引发投资下降和经济回落,仍然延续下跌走势。股权分置试点启动一度导致市场信心崩溃,股指创出9年来的新低。

  周期类资产在上半年的下跌中成为重灾区。钢铁、石化、煤炭、航运等行业录得最大跌幅;同时,以出口为导向的纺织、电子、港口机械等行业受人民币升值预期影响跌幅巨大。而另一方面,中药、食品饮料、交通运输、水电、商业等行业表现为抗跌,反映了机构投资者对稳定增长行业的认同。防守、防守、再防守,是上半年机构投资者在冷竣的市场环境中普遍采用的策略,投资防线一再收缩,投资标的进一步集中。在沪深1400余家上市公司中,仅有不到3%的股票硕果仅存,成为机构投资者所谓“抱团取暖”的避风港。

  报告期内本基金净值增长与同类型基金相比表现落后,反映了在投资思路和投资过程存在一定的失误。首先在资产配置层面,上半年在股票、债券、现金三大类资产中,债券取得最高的收益率,中国债券总指数上涨6.57%,而上证综指、上证50分别下跌14.65%和10.1%。股票类资产受制于制度缺陷系统性风险过大,相比较而言,债券类资产因其低风险特征成为庞大的流动资金的首选。但本基金没有在资产层次做出合理的配置,导致风险收益配比不好。其次在股票资产和个股配置层次,集中防守的策略没有很好实施,本基金在非周期性资产的配置权重明显少于同类基金;同时,重仓个股的选择也没有体现最优的风险收益特性。

  2、下半年投资展望

  我们认为股权分置改革后的证券市场将迎来革命性的变化,下半年市场将面临制度转折。

  股权分置改革,是证券市场加速变革步伐的关键一步。2004年初,国务院颁布大力发展资本市场的“九条意见”,就表明证券市场改革已经纳入政府金融体系建设的大纲。以股权分置改革为契机,加快证券市场制度建设的步伐,最终使市场成为一个规范、透明、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将重新赢得投资者的信心。

  从宏观经济层面看,我们预期下半年经济增长将会有所放缓,但不会进入“周期性的低迷期”,中国经济在阶段性适度调整中仍能保持8%以上的增长潜力。从长期的增长因素看,中国的高储蓄率、高投资率、比较旺盛的市场需求,以及充裕的劳动力,可以支撑中国经济较快增长。宏观调控有利于经济结构调整,经济增长预期的温和回落,降低了未来通缩发生的可能性,有利于延长经济增长周期。

  就估值而言,A股市场正变得越来越有吸引力。以相对估值看,A股最优秀的100家上市公司已经与成熟或新兴市场靠近,有些估值指标已经偏低。从绝对收益的角度看,优质公司的分红收益率已远高于国债收益率,以新华富时50指数为例,50家公司2005年加权市盈率为12倍,8%的盈利率远高于10年期国债4.5%收益率。如果考虑到这些公司每10股送2股的对价补偿,优质公司的绝对回报已经显现。

  股票类资产收益率超过债券和存款收益率,这将加大对长期资本的吸引力,如社保、企业年金、合格的境外投资资金等。股票系统性风险下降后,其与债券资产收益率的差距,也将吸引庞大的流动资金。此外,宏观经济的回落,将导致部分产业资本转向吸引力增强的证券市场。

  我们判断下半年市场将有别于上半年,盈利机会加大,股票活跃度增加。尽管制度转折需要较长的时间完成,但评估系统性的风险收益特性,下半年将优于上半年。

  在投资思路上,本基金下半年将根据股市环境的变化,改变单纯防守的投资策略,积极参与可能出现的市场机会。在资产配置层次,将保持比上半年平均水平更高的股票配置,并根据市场的阶段性变化调整股票最高和最低配置比例。

  在资产配置上,将采取适度集中、相对均衡的策略。适度集中最大型的优质蓝筹公司,在行业和个股的配置上相对均衡配置。

  在类别资产和个股配置层次,本基金将主要配置于:(1)受益人民币汇率变化的资产类、服务类公司;(2)具有较高收益水平的价值类公司;(3)适应汇率变化、能源市场化而保持长期竞争力的公司;(4)继续稳定增长类公司。

  我们注意到上半年以来经济层面出现的诸多新变化,如人民币汇率机制改革、油价高启、资源税改革等。这些新变化将对中国宏观经济和微观企业产生深远的影响。我们需要关注的是,在人民币汇率变化的过程中,中国的企业如何加速结构调整和自身竞争力的提升,在全球范围内的竞争中做强做大;我们还要关注,经济的增长,怎样以最少的能源消耗取得较快的增长,企业如何应对长期的高能源价格;我们同时还关注,中国的本土企业,在诸如税收、补贴等优惠措施取消后,如何在同一起跑线上与对手竞争。

  我们将继续坚持价值投资的理念,坚信长期持有一个优秀企业可以取得超额收益。我们会继续用勤勉和理性,克服懈怠和盲从,为投资者创造合理的回报。

  第五节 基金托管人报告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根据《景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景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在托管景福证券投资基金的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各项法规规定,对景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5年1月1日至2005年6月30日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托管人认为,大成基金管理公司在景福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信息披露符合《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相关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景福证券投资基金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

  2005年8月17日

  第六节 财务会计报告

  (一)基金会计报表

  1、景福证券投资基金2005年6月30日资产负债表(单位:人民币元)

  2、景福证券投资基金2005年上半年度经营业绩表及收益分配表(单位:人民币元)

  3、景福证券投资基金2005年上半年度度净值变动表(单位:人民币元)

  (二)基金会计报表附注

  1、基金基本情况

  景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是由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四家发起人依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有关的规定和《景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后更名为《景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发起,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1999(39号文批准,于1999年12月30日发起成立。本基金为契约型封闭式,存续期为15年,发行规模为30亿份基金份额。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本基金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00)第2号文审核同意,于2000年1月10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证监基金字(1999(39号文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对象为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的投资组合由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两部分组成。股票投资由指数化投资和积极投资两部分组成,其中,指数化股票投资部分采用抽样法构造投资组合以跟踪上证A股指数,约占基金资产的50%,不得低于30%;积极股票投资主要投资于高成长行业股票或价值被低估股票。

  2、会计报表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会计报表按照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及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如会计报表附注所列示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

  3、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a)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期指2005年1月1日至2005年6月30日。

  (b)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c)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基金的记账基础为权责发生制。除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配股权证按市值计价外,所有报表项目均以历史成本计价。

  (d)基金资产的估值原则

  上市交易的股票按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场交易均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均价估值。首次公开发行但未上市的股票,按成本估值;由于配股和增发形成的暂时流通受限制的股票,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均价估值。

  证券交易所市场实行净价交易的国债按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场交易均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均价估值。证券交易所市场未实行净价交易的企业债券及可转换债券按估值日均价减去债券均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均价计算所得的净价估值。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和未上市流通的债券按成本估值。

  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权,从配股除权日起到配股确认日止,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该股票的市场交易均价高于配股价的差额估值,计入“配股权证”科目。若市场交易均价低于配股价,则估值为零。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应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实际投资成本与估值的差异计入“未实现利得/(损失)”科目。

  (e)证券投资基金成本计价方法

  股票投资

  买入股票于成交日确认为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

  卖出股票于成交日确认股票差价收入/(损失)。出售股票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债券投资

  买入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买入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于实际支付价款时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其中所包含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作为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买入央行票据和零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

  卖出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差价收入/(损失);卖出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于实际收到全部价款时确认债券差价收入/(损失)。出售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f)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差价收入于卖出股票成交日按卖出股票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和相关费用的差额确认。

  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差价收入于卖出成交日确认;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差价收入于实际收到全部价款时确认。债券差价收入按应收取全部价款与其成本、应收利息和相关费用的差额确认。

  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适用情况下应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利率逐日计提。

  股利收入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于除息日确认。

  买入返售证券收入按融出资金额及约定利率,在证券持有期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

  (g)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2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如果由于卖出回购证券和现金分红以外原因造成基金持有现金比例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超过部分不计提基金管理人报酬。

  本基金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卖出回购证券支出按融入资金额及约定利率,在回购期限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

  (h)实收基金

  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

  (i)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基金当年收益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才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基金当年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基金收益分配采取现金方式,每年分配一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金净收益的90%。基金收益分配后,每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经宣告的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于分红除权日从持有人权益转出。

  4、主要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8]55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规定如下:

  (a)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b)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自2004年1月1日起继续免征营业税。

  (c)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自2004年1月1日起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以及企业债券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和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利息时代扣代缴20% 的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财税[2005]102号《关于股息红利各人所得税的有关政策通知》,自2005年6月13日起,对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d)基金买卖股票按照0.1%的税率征收印花税。

  5、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

  (a)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发起人

  中国农业银行 基金托管人

  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 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大鹏证券”) 基金发起人

  中泰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银河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b)通过关联方席位进行的证券交易及交易佣金

  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并由券商承担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后的净额列示。

  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

  (c)基金管理人报酬

  支付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1.25% / 当年天数。

  本基金在本期需支付基金管理人报酬16,462,411.35元,上年同期基金管理人报酬19,261,973.39元。

  (d)基金托管费

  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X 0.25% / 当年天数。

  本基金在本期需支付基金托管费3,292,482.34元, 上年同期基金托管费3,852,394.70元。

  (e)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由此产生的利息收入

  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保管,并按银行间同业利率计息。基金托管人于2005年6月30日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为99,039,069.68元,上年同期银行存款余额为203,331,311.77元。本期由基金托管人保管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为794,752.78元, 上年同期由基金托管人保管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为950,950.08元。

  (f)与关联方通过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的债券交易

  本基金在本期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通过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的债券交易如下:

  6、流通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基金资产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政策规定,2000年5月18日起新股发行时不再单独向基金配售新股。基金可比照个人投资者和一般法人、战略投资者参与新股认购。其中基金作为一般法人或战略投资者认购的新股,根据基金与上市公司所签订申购协议的规定,在新股上市后的约定期限内不能自由转让;基金作为个人投资者参与网上认购获配的新股,从新股获配日至新股上市日之间不能自由转让。

  此外,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2]54号文《关于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及其配套规定,自2002年5月20日起,恢复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基金以持有的上市流通股票市值参与配售,但累计申购总额不得超过基金按规定可申购的总额。获配新股从新股获配日至新股上市日之间不能自由流通。

  本基金截至2005年6月30日止由于认购增发新股而持有的流通受限制股票情况如下:

  第七节 投资组合报告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积极投资部分

  2、指数投资部分

  (三)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1、积极投资部分

  2、指数投资部分

  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http://www.dcfund.com.cn网站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四)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1、本报告期累计买入价值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前20名股票明细

  2、本报告期累计卖出价值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前20名股票明细

  3、本报告期内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为1,497,997,798.63 元,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为 1,327,112,121.85元。

  (五)报告期末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六)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明细

  (七)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无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其他资产构成

  4、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第八节 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持有人结构及前十名持有人

  (一)持有人户数

  (二)持有人结构

  (三)本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第九节 重大事件揭示

  1、本报告期内未召开持有人大会。

  2、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没有发生诉讼事项;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任何稽查或处罚的情形。

  3、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4、本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组合策略没有重大改变。

  5、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收益分配。

  6、2005年6月17日,本基金管理人在证券时报刊登了《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持股比例变更的公告》。

  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专用交易席位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租用的席位股票交易量及佣金情况(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已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并由券商承担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后的净额列示。

  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

  (2)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租用的席位债券交易量及回购情况为(单位:人民币元):

  (3)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租用证券公司席位的变更情况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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