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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稳定价值债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8)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5日 14:40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十二、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一)基金收益的构成

  1、基金投资所得债券利息;

  2、银行存款利息;

  3、买卖证券差价;

  4、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

  5、因运用基金资产带来的成本或费用的节约计入收益。

  (二)基金净收益

  基金净收益为基金收益扣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中的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收益中扣除的费用后的余额。

  (三)收益分配原则

  1、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本基金默认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分红方式;

  3、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

  4、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前期亏损后,才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

  5、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每季至少分配一次,每年最多12次,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最低不低于已实现收益的90%,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基金收益分配对象、分配原则、分配时间、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支付方式等内容。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与公告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备案后在指定媒体公告。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收益分配采用红利再投资方式免收再投资的费用,收益分配时发生的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费用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基金证券交易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法定信息披露费;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资产中列支的其它费用。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以基金资产净值的0.4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4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每日计算,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1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每日计算,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销售服务费

  基金销售人的销售服务费按不高于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8%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8%÷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销售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以及基金管理人的基金营销广告费、促销活动费、持有人服务费等。

  (4)其他费用

  本章第(一)条中所述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基金合同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募集期间的律师费、会计师费和信息披露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资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4、基金管理费、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以磋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调低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本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费均为0。

  (三)基金税收

  基金运作过程中的各类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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