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稳定价值债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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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5日 14:40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九、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属于高信用等级债券基金,投资目标是在追求价值稳定的基础上通过主动式管理及量化分析获得高于投资基准的回报。
(二)投资方向 本基金为高信用等级债券基金,主要投资于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国债、金融债、信用等级为投资级的企业债、次级债以及货币市场工具,组合久期控制在3年以内。 (三)业绩比较标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两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 本基金强调在低风险稳定增长的基础上获取更高收益,以绝对收益作为业绩基准要求基金投资策略在权衡风险和收益时更偏向于获取安全收益,符合基金稳定增长的目标。 本基金组合久期控制在3年以内,考虑到保证流动性对收益构成的影响,两年定存利率是一较贴切的业绩基准。 若未来市场发生变化导致此业绩基准不再适用,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发展状况及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调整该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业绩基准的变更须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四)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范围为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具体包括国债、金融债、信用等级为投资级的企业债和次级债;债券回购;央行票据、同业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 (五)投资策略 通过宏观经济方面自上而下的分析及债券市场方面自下而上的分析,把握市场利率水平的运行态势,根据债券市场收益率曲线的整体运动方向进行久期选择。 在久期确定的基础上,充分把握收益率曲线的非平行移动选择哑铃型组合、子弹型组合或阶梯型组合。 前面描述的是相对宏观的投资策略,在微观方面,基于当前债券市场的状况,本基金具体的投资策略主要有骑乘策略、息差策略及利差策略等。 1、骑乘策略 债券收益的来源主要由两大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息票收入,第二部分是资本利得收入。在息票收入固定的情况下,通过主动式债券投资的管理,尽可能多的获取资本利得收入是提高本基金收益的重要手段。而资本利得收入主要是通过债券收益率下降取得的,基于此,本基金提出了骑乘策略。 骑乘策略是指当收益率曲线比较陡峭时,也即相邻期限利差较大时,可以买入期限位于收益率曲线陡峭处的债券,也即收益率水平处于相对高位的债券,随着持有期限的延长,债券的剩余期限将会缩短,从而此时债券的收益率水平将会较投资期初有所下降,通过债券的收益率的下滑,进而获得资本利得收益。 骑乘策略的关键影响因素是收益率曲线的陡峭程度,若收益率曲线较为陡峭,则随着债券剩余期限的缩短,债券的收益率水平将会有较大下滑,进而获得较高的资本利得。 通过对债券市场收益率曲线的估计,收益率曲线在短端较为陡峭,这为本基金进行骑乘策略提供了机会。 2、息差策略 息差策略是指利用回购利率低于债券收益率的情形,通过正回购将所获得资金投资于债券的策略。 息差策略实际上也就是杠杆放大策略,进行放大策略时,必须考虑回购资金成本与债券收益率之间的关系,只有当债券收益率高于回购资金成本(即回购利率)时,息差策略才能取得正的收益。 目前回购利率普遍低企,低于债券的收益率,这也为本基金进行息差策略提供了市场机会。 3、利差策略 利差策略是指对两个期限相近的债券的利差进行分析,从而对利差水平的未来走势作出判断,进而相应的进行债券置换。 影响两期限相近债券的利差水平的因素主要有息票因素、流动性因素及信用评级因素等。 当预期利差水平缩小时,可以买入收益率高的债券同时卖出收益率低的债券,通过两债券利差的缩小获得投资收益;当预期利差水平扩大时,可以买入收益率低的债券同时卖出收益率高的债券,通过两债券利差的扩大获得投资收益。 利差策略实际上是某种形式上的债券互换,也是相对价值投资的一种常见策略。 (六)投资程序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面自上而下的分析以及对微观面自下而上的分析,对未来收益率曲线形变作出判断,作出资产配置、券种配置,进而作出久期选择及凸性挖掘,同时根据流动性分析及信用分析等,进行组合构建。 1、自上而下的分析 (1)根据各种宏观经济指标及金融数据,对未来的财政政策及货币政策作出判断或预测。 (2)根据货币市场运行状况及央行票据发行到期情况,对债券市场短期利率走势进行判断。 (3)根据近期债券市场的发行状况及各交易主体的资金需求特点,对债券的发行利率进行判断,进而对债券市场的走势进行分析。 (4)根据近期的资金供需状况,对债券市场的回购利率进行分析。 2、自下而上的分析 根据债券市场的当前交易数据,估计出债券市场当前的期限结构,并对隐含远期利率、当期利差水平等进行分析,进而对未来的期限结构变动作出判断。 根据债券市场的历史交易数据,估计出债券市场的历史期限结构,并对历史利率水平、历史利差水平等进行分析,进而对未来的期限结构变动作出判断。 3、资产配置 在保证流动性的基础上,对现金、债券及回购资产进行合理配置。为保证流动性的要求,一般要保持一定的现金比例,同时根据回购利率的走势,适当对杠杆比率即回购资产进行调整。另外,根据以上的分析(包括自上而下及自下而上的分析)可以对未来债券市场的走势作出判断,从而根据其判断,调整债券资产的配置比例。 4、久期选择与凸性管理 根据自上而下及自下而上的分析,可以对未来收益率曲线的形变作出判断,从而进行久期选择与凸性管理。 (1)久期选择 当预期收益率曲线下移时,可以适当提高组合久期,以分享债券市场上涨的收益;当预期收益率曲线上移时,可以适当降低组合久期,以规避债券市场下跌的风险。 (2)凸性管理 当预期收益率曲线变平时,可以提高组合凸性,以便从收益率曲线变平的交易中获利;当预期收益率曲线变陡时,可以降低组合凸性,以便从收益率曲线变陡的交易中获利。 5、个券选择 通过对个券相对于收益率曲线的低估(或高估程度)的分析,结合个券的信用等级、交易市场、流动性、息票率、税赋特点等,挖掘价值相对低估的个券,充分把握市场失效所带来的投资机会。 6、组合构建与组合重整 (1)组合构建 通过1-5的流程后,就可以初步完成组合构建了。基于基金的投资风格,在组合构建时,需要基于以下原则: 1)组合加权久期控制在3年以内; 2)债券信用等级维持在投资级; 3)将组合的流动性维持在适当的水平。 (2)组合重整 在投资的过程中,需要随时根据宏观经济、市场变化,以及基于流动性和风险管理的要求,对构建组合进行重整。 7、风险管理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债券市场,由于债券市场金融工具的特点,加上本基金组合久期较短,整个基金的风险处于较低的水平。但是,本基金依然处于各种风险因素的暴露之中,依然有必要实施严格的风险管理。 本基金所面临的风险主要有债券利率风险及流动性风险等。 (1)利率风险的控制 在利率风险控制方面,本基金将严格遵循投资程序,谨慎选择久期。由于本基金的久期限制在3年以内,相比通常的债券基金而言,其利率风险相对较低,但一旦出现利率大幅上升的情景,本基金将尽可能的调低久期,更大程度的投资于流动性好且利率风险低的货币市场工具。另外,本基金在构建组合时将根据风险监控指标进行及时的组合重整,以进一步对利率风险进行了控制。 (2)流动性风险的控制 由于本基金要求较好的流动性,基金发生大额赎回时可能造成投资收益的减少,引至流动性风险。为控制赎回导致的风险,本基金在资产配置层面上,会持有一定的现金比例,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的现金部分足以满足赎回带来的流动性需求。当遇到巨额赎回时,本基金将会进一步变现组合中流动性较好的货币市场工具或通过回购等融资手段获得现金资产应对赎回,避免巨额赎回带来的投资损失。另一方面,基金合同中关于巨额赎回的有关规定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由于巨额赎回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 (七)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高信用等级的债券基金,组合久期严格控制在3年以内,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风险低于中期债券。 (八)投资限制 1、 组合限制 本基金在投资策略上兼顾投资原则以及开放式基金的固有特点,通过分散投资降低基金资产的非系统性风险,保持基金组合良好的流动性。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1)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总值的80%; (2)基金与由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总和,不超过该证券的10%,并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展期; (4)在银行间市场进行债券回购融入的资金余额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5)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3年; (6)不投资股票和可转债; (7)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因基金规模或市场变化等原因导致投资组合超出上述约定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整,以符合有关限制规定。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修改或取消上述限制规定时,本基金相应修改其投资组合限制规定。 2、 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计算方法: (1)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计算公式 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投资于金额工具产生的资产×剩余期限-∑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负债×剩余期限+∑债券正回购×剩余期限) / (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资产-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负债+债券正回购) 其中: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资产包括现金类资产,含银行存款、清算备付金、证券清算款、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债券、逆回购、中央银行票据、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工具。 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负债包括正回购等。 (2)各类资产和负债剩余期限的确定 1) 银行存款、清算备付金、交易保证金的剩余期限为0天;证券清算款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交收日的剩余交易日天数计算; 2) 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协议到期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 3) 组合中债券的剩余期限是指计算日至债券到期日为止所剩余的天数,以下情况除外:允许投资的浮动利率债券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下一个利率调整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 4) 回购(包括正回购和逆回购)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回购协议到期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 5) 中央银行票据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中央银行票据到期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 6)买断式回购产生的待回购债券的剩余期限为该基础债券的剩余期限; 7)买断式回购产生的待返售债券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回购协议到期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 3、 建仓期 本基金建仓时间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即基金管理人须于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4、 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6)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如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发生变更,上述禁止行为应相应变更。 (九)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债权人权利的处理原则 1、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债权人权利,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2、有利于基金资产的安全与增值。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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