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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稳定价值债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5日 14:40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六、基金的募集

  (一)基金募集的依据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经中国证监会2005年7月5日证监基金字[2005]116 号文批准募集发售。

  (二)基金类型

  债券基金

  (三)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四)基金存续期间

  不定期

  (五)基金份额的发售时间、方式和对象

  (1)募集期限:本基金于2005年 7 月18 日-2005年8 月19 日向社会公开发售。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具体时间由基金管理人与销售代理人约定(详见发售公告及销售代理人相关公告)。

  (2)销售渠道:本公司的直销网点和销售代理机构的代销网点(具体名单见发售公告)。

  (3)销售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禁止购买者除外)。

  (六)基金份额的认购和持有限制

  (1)基金份额采用金额认购方式。

  (2)投资者认购基金份额采用全额缴款的认购方式。

  (3)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已经正式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

  (4)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限制详见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5)认购期间单个投资者的累计认购规模没有限制。

  (七)基金份额的面值、认购费用、认购价格及计算公式

  (1)基金份额面值:本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2)认购费率:0%

  (3)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方式认购,计算公式如下: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认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例:某投资者认购本基金10000元,假定认购期产生的利息为10元,则可认购基金份额为:

  认购份额 = (10000+10)/1.00=10010份

  即:该投资者投资10000元本金可得到10010份基金份额。

  (八)认购的程序

  (1)申请方式:书面申请或管理人及各销售人公布的其他方式。

  (2)认购款项支付:基金投资者认购时,采用全额缴款方式。

  (九)认购的确认

  当日(T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申请,投资者通常可在T+2日到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在募集截止日后4个工作日内可以到网点打印交易确认书。

  (十)认购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认购款项在基金合同生效前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以注册登记人的记录为准。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三个月内满足下列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将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基金备案材料和下述验资报告:

  1、基金满足净认购金额超过2亿元人民币,认购份额超过2亿份;

  2、认购户数达到或超过200人;

  3、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认购资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中国证监会将于收到前述材料后予以书面确认,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管理人将于收到证监会书面确认之后发布基金募集情况及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如果基金合同生效,认购期间的认购款利息,折算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

  (二)募集期限届满,基金募集未能达到本条上款所述基金合同备案条件,则基金募集失败。在此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应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三)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四)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原因和报送解决方案。

  法律、法规或证券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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