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存款提前支取利息损失货币基金如何应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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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07日 03:29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 王艳伟 发自深圳 近日,证监会要求基金公司承担货币市场基金提前支取定期存款导致的利息损失,基金公司将如何应对成为一个引人注目的话题。 有媒体报道称,根据证监会的有关通知,如果货币市场基金出于流动性管理的需要
基金业内人士认为,货币基金在今年股市好转以后一直存在赎回压力,尤其是在新股重新开闸申购之后,货币基金就经受着流动性的严峻考验,规模开始不断缩水。而将定期存款提前支取是应对赎回的一个重要办法,但提前支取必然涉及利率的变化。 据了解,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定期存款一般的比例都达到了规定的上限30%。 一位在基金公司从事债券投资的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基金公司与银行会对利率进行协商,一般而言,活期存款利率为1.42%,一年定期存款的利率大概2.1%~2.2%左右。 该人士说,假设一只有200亿元规模的货币市场基金,按照规定上限投资了60亿元定期存款。若第二天该基金规模缩水至150亿元,则将使其不得不提前支取15亿元定期存款。按照规定,基金公司当天将为此承担至少3万元的利息损失。如果该笔定期存款是更早时间投资的,基金公司承担的利息损失会更多。 不过,上述人士说,没有基金公司会从自己口袋里掏钱贴补。基金公司的应对办法有两个:一是在需要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时,尽量与银行进行协商,不严格以活期存款计算利息,起码少支付部分利息。二是在预期将面临大规模赎回时,想办法找一些机构客户给予资金支持。因此,这个通知对基金公司而言,其实“是一个简单的风险提示”。这位人士还说,这种情况其实在今年股市好转以后就一直存在,证监会的这个通知,是亡羊补牢。 今年以来,由于债市低迷造成货币市场基金收益下降,证监会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定期存款,无疑为其提供了一条保证收益率的途径。但另一位业内人士认为,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定期存款,尽管保证了收益率,却忽视了其“作为现金管理工具起码应有的流动性”。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