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基金投资必读:6月15日基金动态及点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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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15日 13:07 新浪财经 | |||||||||
方信 今日有两家基金设立的消息,两家基金初设规模分别为70亿和29亿元,悬殊较大。但一个基金能否发展壮大与初次募集规模关系不大,主要取决于设立后的运作业绩。
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57号文件批准,自2006年5月10日起向全社会公开募集。截止到2006年6月9日,基金募集工作顺利结束。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确认本次募集的有效净认购金额为2,912,150,781.80元人民币,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银行利息为830,670.48元人民币。上述资金已于2006年6月13日全额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开立的基金托管专户。 本次募集有效认购户数为93,747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1.00元人民币计算,本基金在募集期募集的有效认购份额为2,912,150,781.80份,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为830,670.48份,两项合计共2,912,981,452.28份基金份额,已全部计入投资者基金账户,归投资者所有。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与本基金有关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募集符合有关条件,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于2006年6月14日获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 根据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将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始办理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时间,本基金管理人最迟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交银施罗德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交银施罗德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6]78号),自2006年5月9日起向全社会公开募集,截至2006年6月8日募集工作顺利结束。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本次募集的有效净认购金额为7,011427,454.90元人民币,折合基金份额7,011,427,454.90份;认购款项在基金验资确认日之前产生的银行利息共计4,711,067.18元人民币,折合基金份额4,711,067.18份。其中,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于5月30日认购本基金3,500万元,认购费为1,000元。本次募集所有资金已于2006年6月13日全额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交银施罗德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专户。 本次募集有效认购户数为168,858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面值1.00元人民币计算,本次募集资金及其产生的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共计7,016,138,522.08份,已分别计入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归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本基金募集期间的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交银施罗德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交银施罗德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本次募集符合有关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于2006年6月14日获得中国证监会的书面确认,基金合同自该日起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jysld.com或www.bocomschroder.com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将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所有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开户时填写的地址寄送交易对帐单,及向所有新开户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寄送开户确认书。请基金份额持有人注意确认开户时填写的地址是否准确、完整(包括省、市、区、具体地址及邮政编码等)。若需补充或更改,请及时到原开户机构更正相关资料或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服热线021-61055000修改。 投资者在原认购网点或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打印的交易确认凭证与本基金管理人寄送的基金开户确认书和交易对帐单的记载不一致的,应以本基金管理人寄送的凭证为准。基金合同生效后三个月内未收到本基金管理人发送的基金开户确认书和交易对帐单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请主动联系本基金管理人。否则,视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已经收到基金开户确认书和交易对帐单。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始办理。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时间由本基金管理人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 为规范本公司权证投资运作,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股权分置改革中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权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有关基金合同规定,本公司就长城消费增值股票型基金投资权证的比例限制、投资策略、信息披露及风险控制等方面制定本方案。 一、基金投资权证的比例限制 本基金在运用基金资产进行权证投资时,将遵循以下限制: (一)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千分之五。 (二)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百分之三。 (三)本基金与本公司管理的其它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超过该权证的百分之十。 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不受前款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比例限制。 因证券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因素导致基金权证投资不符合上述比例的,将在十个交易日内调整完毕。 二、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进行权证投资时将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谋取最大的收益,在投资时以不改变投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为首要条件,运用有关数量模型进行估值和风险评估,谨慎投资。 三、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权证投资的信息披露将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本基金将在基金季报、半年报、年报以及更新招募说明书中披露权证投资的有关信息。 信息披露内容主要包括: (一)权证的代码、名称及数量; (二)基金权证投资的期末市值及占净值的比例; (三)权证投资的损益; (四)证监会规定基金权证投资应当披露的其他信息。 四、风险控制措施 (一)权证投资的权限设置 1、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超过基金净资产百分之一的,需报公司投资总监审批; 2、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超过基金净资产百分之二的,需报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 (二)权证投资的风险控制流程 依据全面风险控制的思路,本基金对权证的风险评估、估值、投资决策、交易等重要环节进行控制。 1、研究员对权证标的证券提供基本面的分析和估值; 2、金融工程人员运用数量模型对权证风险及价值进行评估; 3、基金经理根据研究人员建议做出投资决策; 4、监察稽核部对权证投资全过程进行合规性审查和监控。 五、权证风险揭示 权证是一种衍生金融产品,具有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具体风险包括: (一)价格风险 由于标的证券的价格、波动率、市场利率水平、权证剩余期限等因素的变动,将会导致权证价格的剧烈波动,从而带来的风险; (二)流动性风险 由于权证市场深度和广度的影响,权证在交易时可能存在一定流动性风险; (三)违约风险 权证发行人存在违背合同规定,没有向持有人支付标的证券的可能性。 六、公司承诺 本公司承诺:在运用基金资产进行权证投资时,不通过内幕信息获得不当利益,不操纵权证价格或标的证券价格,不利用权证投资进行利益输送。认真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切实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本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以及市场的变化及时修订本权证投资方案,并在报中国证监会批准后及时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6〕116号《关于同意南方稳健成长贰号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报的南方稳健成长贰号证券投资基金获准募集。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正会同相关代销机构做好基金的募集准备工作,并将于近期展开南方稳健成长贰号基金的发行,具体时间另行公告。敬请留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6]71号《关于同意设立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由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和澳大利亚康联首域集团有限公司(ColonialFirstStatepuorgLimited)共同发起设立的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06年6月5日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注册成立。公司注册地在中国深圳,法定代表人为何加武先生,注册资本为壹亿元人民币,其中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出资5400万元人民币,占54%;康联首域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与4600万元人民币等值的外币,占46%。 经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万朝领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并决定暂由副总经理董日成先生代为履行总经理职务。 上述变更事项已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监局报告。 附:董日成先生简历 董日成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香港籍,英国Sheffield大学学士,香港会计师资格(CPA)、资深会计师资格(ACCA会员)。1988年至1990年任美国友邦保险公司会计部主管;1990年至1995年任美国国际集团(亚洲)投资公司亚太地区财务暨营运部经理;1995年至2001年先后任美林集团-美林资产管理(香港)公司、美林投资经理人(亚洲)公司亚太地区财务暨营运副总裁、亚太地区营运部董事;2001年起就职于UBSAG,先后任瑞银环球资产管理公司执行董事暨另类投资业务亚洲区营运主管、瑞银证券投资信托股份(台湾)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基金分红信息: 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成立于2005年5月30日,根据《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定于2006年6月15日对本基金自2006年5月15日至2006年6月14日的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结转为基金份额,现将有关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支付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定于2006年6月15日将投资者所拥有的自2006年5月15日至2006年6月14日的累计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按1元面值直接结转为基金份额,不进行现金支付。 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投资者累计收益=∑投资者日收益(即投资者日收益逐日累加) 投资者日收益=投资者当日持有的基金份额/10000*当日每万份基金单位收益(保留到分,即保留两位小数后去尾,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配。) 二、收益支付时间 1、收益支付日:2006年6月15日; 2、收益结转基金份额日:2006年6月15日; 3、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06年6月16日。 三、收益支付对象 收益支付日在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四、收益支付办法 本基金收益支付方式默认为收益再投资方式,投资者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将于2006年6月15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06年6月16日起可查询及赎回。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号),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六、提示 1、投资者于2006年6月14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日收益,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当日收益; 2、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定于每月15日集中支付并按1元面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到下一工作日。 七、咨询办法 1、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cfund.com.cn; 2、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755-83680399; 3、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代销网点。 易方达平稳增长证券投资基金(代码:110001,以下简称“本基金” )自2002年8月23日合同生效以来取得了较好的经营业绩,截止2006年6月14日,本基金可分配收益为545,275,372.87元。本着及时回报投资者的原则,根据《易方达平稳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复核,本公司决定以截止2006年6月14日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再次向本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收益分配。 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5年8月31日正式生效。截至2006年6月14日,本基金份额可分配收益为257,646,325.43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向本基金持有人进行第二次分红,现将分红的具体事宜预告如下: 一、分红方案 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本基金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1.85元。分红金额如有变化,以分红公告为准。 二、分红时间 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06年6月19日 2、红利发放日:2006年6月20日 3、分红公告日:2006年6月20日 4、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将按2006年6月19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 5、现金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06年6月21日 三、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人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红利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6年6月20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将于2006年6月20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06年6月21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3、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六、提示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06年6月19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400-811-9999、010-65179888)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上述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icbccs.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010-65179888)咨询相关事宜。 七、咨询办法 1、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icbccs.com.cn; 2、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010-65179888; 3、本基金销售机构: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将收益分配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 0.50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06年 06月 20日 2、红利发放日:2006年 06 月21日 3、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NAV)确定日:2006年06月 20 日 5、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06年06 月22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6年06 月21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06年06月 20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本公司对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构。2006年06 月22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3、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六、提示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06年06月 20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3、由于支付现金分红款时将发生一定的银行转帐等手续费用,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当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小于5元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该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4、由于部分投资者在开户时填写的地址不够准确完整,为确保投资者能够及时准确地收到对帐单,本公司特此提示:请各位投资者核对开户信息,如发现错误请到开户网点办理地址更正手续。 七、咨询办法 1、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广发证券、华泰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兴业证券、湘财证券、申银万国证券、海通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天同证券、广东证券、金通证券、山西证券、光大证券、东吴证券、银河证券、东方证券、长江证券、联合证券、天和证券、长城证券、华安证券、财富证券、平安证券、东莞证券、西北证券、世纪证券、中银国际证券、金元证券、西部证券、国联证券、国都证券、东北证券等机构的代销网点。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20-83918088。 3、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efunds.com.cn。 南方现金增利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成立于2004年3月5日,根据《南方现金增利证券投资基金合同》、《南方现金增利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南方现金增利基金成立公告》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定于2006年6月15日对本基金自2006年5月16日起的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结转为基金份额,现将有关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支付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定于2006年6月15日将投资者所拥有的自2006年5月16日起至2006年6月15日期间的累计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按1元面值直接结转为基金份额,不进行现金支付。 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投资者累计收益=∑投资者日收益(即投资者日收益逐日累加) 投资者日收益=投资者当日持有的基金份额/10000*当日每万份基金单位收益(保留到分,即保留两位小数后去尾) 二、收益支付时间 1、收益支付日:2006年6月15日; 2、收益结转基金份额日:2006年6月15日; 3、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06年6月19日。 三、收益支付对象 收益支付日在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四、收益支付办法 本基金收益支付方式默认为收益再投资方式,投资者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将于2006年6月16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06年6月19日起可查询及赎回。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号),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六、提示 1、投资者于2006年6月15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日收益,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当日收益; 2、若投资者于2006年6月15日全部赎回基金份额,本基金将自动计算其累计收益,并与赎回款一起以现金形式支付; 3、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将于每月15日集中支付并按1元面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到下一工作日。 七、咨询办法 1、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southernfund.com; 2、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 3、中国工商银行、兴业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广发证券、银河证券、华泰证券、兴业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华夏证券、国信证券、联合证券、招商证券、海通证券、东吴证券、东方证券、长江证券、广州证券、北京证券、大鹏证券、湘财证券、天同证券、长城证券、南京证券、东莞证券、国元证券、国都证券、金信证券、平安证券、广东证券、渤海证券、华西证券、山西证券、中信证券、宏源证券、光大证券、中信万通证券、中原证券、第一创业证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国盛证券、西北证券、世纪证券、金元证券、申银万国证券和中信银行的代销网点。 独家声明: 新浪编者注:本文为作者授权新浪网独家刊登之作品,所有媒体及网站不得转载,除非获得新浪网及作者本人书面授权并注明出处为新浪网。欲转载者请致电:(86-10)82628888转5173联系。本文观点纯属作者个人意见,与本网站立场无关。非常感谢广大网友对新浪财经频道的支持,欢迎赐稿与合作。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