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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基金投资必读:6月14日基金动态及点评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14日 10:54 新浪财经

  方信

  众人关注已久的封转开问题终于有了实质性进展-基金兴业今日一则公告宣布了封转开大幕已经拉开。基金发行方面,仅仅募集了几个工作日的易方达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今日宣布正式设立,募集期有117亿的投资人资金愿意交给这个基金运作,是个非常好的结果。与之对应一家货币市场基金在原定募集期内没有收到满意的结果而宣布延长募集期
。这也从另一个角度表明目前的游资对于这个品种没有太大兴趣。

  重要业务信息:

  易方达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易方达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97号文批准,于2006年6月5日起向全社会公开募集,截止到2006年6月8日,基金募集工作已顺利结束。经安永华明

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本次募集的净认购金额为11,790,595,120.44元人民币,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银行利息共计455,686.71元人民币。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06年6月12日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基金托管专户。

  本次募集有效认购户数为249704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面值1.00元人民币计算,本息合计募集基金份额总额为11,791,050,807.15份,已全部计入投资者账户,归投资者所有。

  本基金于2006年6月13日得到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易方达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易方达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募集情况已符合基金合同生效的条件,基金合同于2006年6月13日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起开始办理。在确定了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的日期后,本基金管理人将最迟于开始办理日之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予以披露。

  天治天得利货币市场基金延长募集期

  天治天得利货币市场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94】号文核准,已于2006年5月29日开始募集,原定认购截止日为2006年6月16日。为充分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以及《天治天得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天治天得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天治天得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经天治天得利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本基金销售代理机构协商,决定将本基金募集期延长至2006年6月30日。

  在募集期间,本基金将继续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多家销售代理机构公开发售,具体事宜以各销售代理机构的公告和规定为准,欢迎广大投资者到本基金的各销售网点咨询、认购。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刊登在2006年5月2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2006年5月29日《证券时报》上的《天治天得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天治天得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投资者还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021-34064800咨询有关详情,也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chinanature.com.cn)获取相关信息。

  国泰金龙债券基金开展费率优惠活动

  为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加强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6年6月19日起至2006年7月18日开展对旗下国泰金龙债券基金的费率优惠活动。

  活动期间,我公司拟对通过销售机构(除网上交易外)申购国泰金龙债券基金的投资人给予六折的申购费率优惠,具体优惠费率如下所示:

  活动期间,网上交易客户申购国泰金龙债券基金的费率一律为0.60%。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国泰基金电子交易平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国泰金龙债券基金的代销渠道办理国泰金龙债券基金的申购业务。

  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咨询详情请拨打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免长途费),或登陆我公司网站:www.gtfund.com查询。

  国泰基金旗下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方案

  根据证监基金字[2006]93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有关事项的通知》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管理的金泰证券投资基金、金鑫证券投资基金、金盛证券投资基金、金鼎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鹰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龙系列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马稳健回报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象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鹿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可以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现将这些基金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方案和风险控制措施公告如下:

  一、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和其他限制

  本公司旗下基金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除了遵守基金合同中已有的投资规定外,还将遵守以下有关投资限制。

  (一)投资比例限制

  1、单只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百分之十。

  2、单只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基金净值的百分之十。

  3、公司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百分之十。

  4、单只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市值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百分之二十。

  5、如因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不符合上述条款限制或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的,各基金将在十个交易日之内调整完毕。

  (二)其他投资限制

  1、货币基金只投资于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资产支持证券。其他基金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的期限,应按照相关主管机关规定和基金合同中的约定执行。

  2、货币基金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评级,应不低于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AAA级或相当于AAA级的信用级别。其他基金应严格执行基金合同制订的相应的信用级别限制,若基金合同未订明则应投资于信用级别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

  3、各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二、投资策略

  1、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将结合基金产品特征和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的基本风险收益特征、具体资产支持证券的交易结构、资产池资产状况、信用增级情况、信用评级情况等信息的基础上,做出相应的投资计划。

  2、公司主要采用国际上通行的资产支持证券定价模型对资产支持证券进行定价,并根据实际情况,对有关参数如提前偿付率、违约率进行修正,进行未来现金流和收益率曲线的模拟,得出资产支持证券的期权调整利差,作为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基础依据。

  3、资产支持证券作为基金的固定收益投资工具之一,相对其他同期限品种而言,其特点是收益率较高、风险较大。因此,公司将通过持续的信用评级分析和跟踪、量化模型评估、投资限额控制等方法对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进行有效的风险评估和控制。并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提高组合收益。

  四、信息披露方式

  本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其他相关规定、以及各基金合同的约定,依法及时披露所管理的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情况,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本公司将在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所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持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期内所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明细;在基金季度报告中披露其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持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净资产比例大小排序的前10名资产支持证券明细,等等。

  四、风险控制措施

  资产支持证券可能面临利率风险、违约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还款风险、法律风险、经营操作风险。公司所采取的主要风险控制措施包括:

  1、制度流程控制。公司结合原有的债券投资管理制度和流程,制定了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管理办法,明确了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管理流程和审批权限。公司同时明确研究、投资、交易、风险控制等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相互制约和相互配合,有效控制投资风险。

  2、建立对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信用评级分析和跟踪机制,运用量化分析模型评估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价值和相关风险,实行投资限额管理,并建立对资产支持证券相关投资限制的系统自动控制程序。

  4、定期进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绩效评估,并采用相关的量化风险分析工具对所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所面临利率风险、违约风险、流动性风险等进行量化分析和评估。

  5、稽核监察部定期对投资资产支持证券中的风险控制措施执行情况、对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改进,确保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合法合规。

  五、相关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并将本着谨慎和控制风险的原则进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申购旗下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本投资方案。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督察长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刘俊红女士辞去公司督察长职务;任命吴显玲女士担任公司督察长职务。吴显玲女士的任职资格已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111号文核准。

  附:吴显玲女士简历

  吴显玲,女,管理学硕士,经济师。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金融管理处主任科员,广西证券交易中心副总经理(主持全面工作),广西证券登记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广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等职。

  博时稳定价值债券投资基金增加中信银行为代销机构

  根据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签署的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从2006年6月14日起,中信银行将代理销售博时稳定价值债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50006)。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博时公司网站(www.boshi.com.cn)上相关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投资者也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信银行

  电话:95558

  网站:www.citicib.com.cn

  2、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

  电话:95105568(免长途话费),010-65171155

  网站:www.boshi.com.cn

  国投瑞银基金增加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

  根据本公司与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银国际证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平安证券”)分别签署的《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销售代理协议》,中银国际证券、平安证券自2006年6月14日起代理国投瑞银融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国投瑞银融华基金”,基金代码:121001)和国投瑞银景气行业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国投瑞银景气基金”,基金代码:121002)的销售业务。

  一、代销机构网点:

  1、中银国际证券在以下17个城市21个营业网点对投资者办理国投瑞银融华基金和国投瑞银景气基金的开户、申购和赎回等业务:北京、天津、上海、海口、三亚、武汉、深圳、大连、重庆、郑州、哈尔滨、杭州、沈阳、成都、牡丹江、广州、南京。

  2、平安证券在以下15个城市的22个营业网点对投资者办理国投瑞银融华基金和国投瑞银景气基金的开户、申购和赎回等业务:深圳、北京、上海、成都、大连、广州、海口、杭州、南京、青岛、天津、武汉、乌鲁木齐、重庆、珠海。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bocichina.com。

  2、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咨询电话:021-68604866,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3、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pa18.com 。

  4、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咨询电话:95511,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5、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ubssdic.com。

  6、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电话:0755-83160000。

  欢迎广大投资者到中银国际证券、平安证券各销售网点咨询以及办理开户、申购、赎回等相关业务。

  兴业证券投资基金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兴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兴业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以现场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时间:2006年7月14日上午9时30分。

  2、会议召开地点:国宾酒店(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甲9号)。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兴业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见附件一)。

  三、会议的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1、大会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2、大会主持人宣布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总数;

  3、大会主持人宣布会议议事程序及注意事项;

  4、大会主持人公布计票人、监票人和见证律师姓名;

  5、大会主持人宣读议案;

  6、与会人员对议案进行审议,并进行表决;

  7、计票人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监票人对此进行监督;

  8、大会主持人当场公布计票结果;

  9、大会见证律师就本次会议召开的程序以及持有人大会形成的决议的合法性、合规性发表法律意见。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利登记日为2006年6月28日,即在2006年6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五、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需要准备的文件

  1、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证券账户卡。

  2、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受托人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基金份额持有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内容及格式见本公告附件二)、证券账户卡。

  3、机构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需要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单位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内容及格式见本公告附件二)、代表单位出席会议的个人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证券账户卡。机构基金份额持有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授权委托文件。

  六、会议出席对象

  1、2006年6月28日(权利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2、基金管理人代表。

  3、基金托管人代表。

  4、基金管理人聘请的见证律师。

  七、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预登记

  (一)现场方式预登记

  基金份额持有人采用现场方式进行预登记的,应当提供下列文件:

  1、具备出席大会资格的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证券账户卡进行预登记。

  2、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凭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预登记。

  3、具备出席大会资格的机构基金份额持有人,凭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等)复印件、单位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或代表单位出席会议的个人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证券账户卡进行预登记。

  (二)传真方式预登记:在预登记时间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凭上述证件的传真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预登记,传真号为010-88066509。

  (三)预登记时间:2006年7月3日-2006年7月7日,每天上午9:00-下午4:00。

  (四)关于预登记的说明:基金管理人可以通过预登记估计持有人到会情况,以便为持有人大会召开进行相应准备。持有人大会会议入场前仍需办理登记,请各基金份额持有人予以积极配合。

  八、会议召开的条件

  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利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全部有效凭证所对应的基金份额占本基金在权利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

  九、形成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条件

  1、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的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2、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表决票上填写“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或表决意愿无法判断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均计为“弃权”。

  3、关于兴业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应当由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十、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将于2006年7月14日上午9时30分召开,届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聘请的见证律师将对与会人员资格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予以登记,请出席会议人员务必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携带必需的文件提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以便验证入场。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后,不再对未登记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登记,未登记的持有人不得入场参加会议。

  基金管理人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基金自2006年6月14日开始停牌。基金管理人将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公告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复牌。

  十一、持有人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大凯

  联系电话:010-88066536

  传真:010-88066509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六年六月十四日

  附件一:《关于兴业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兴业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说明书》

  附件一:

  关于兴业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

  兴业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

  鉴于兴业证券投资基金(下称“兴业基金”)将于2006年11月14日到期,为了消除基金到期及折价的影响,维护基金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兴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协商一致,提议对兴业基金实施转型。《兴业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说明书》见附件三。

  为实施兴业基金转型方案,提议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次兴业基金转型的有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转换的具体时间,并可以在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变化或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对《兴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六年六月十四日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出席于 年 月 日召开的兴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对所有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盖章):      

  个人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数:

  证券账户卡号: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此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

  附件三:

  兴业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说明书

  一、声明

  1、鉴于兴业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兴业基金”)将于2006年11月14日到期,为消除基金到期及折价的影响,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兴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协商一致,决定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讨论关于兴业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

  2、本次兴业基金转型方案需经参加相关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存在无法获得相关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可能。

  3、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事项需报告中国证监会,自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生效。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兴业基金转型方案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次转型方案或本基金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二、兴业基金转型方案要点

  兴业基金转型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兴业基金由封闭式基金转型为开放式基金,在完成有关转型程序后,开放申购、赎回等业务。

  (二)调整基金存续期限

  基金存续期由2006年11月14日到期调整为无限期。

  (三)授权基金管理人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或提前终止基金的上市交易。

  基金终止或提前终止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后,原上市份额将批量转托管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在基金开放赎回业务后,持有人可通过“上证基金通”系统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

  (四)调整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

  基金投资目标由“本基金将投资于企业基本面良好、业务具有成长性、符合国民经济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方向的上市公司。基金将通过积极的投资策略,为份额持有人谋取长期稳定的投资收益。”调整为:“在运用TIPP投资组合保险策略进行风险预算管理的基础上,通过实施主动资产配置、精选证券投资、金融衍生工具投资等多种积极策略,追求基金资产的持续、稳健增值。”

  基金投资范围由“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仅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调整为:“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权证、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其中,本基金股票投资比例范围为0~95%,权证投资比例范围为0~3%;债券投资比例范围为0~9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比例范围为0~20%;现金以及到期日在1年以内的国债、政策性金融债等短期金融工具的资产比例不低于5%。

  此外,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对权证或资产支持证券等投资的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可相应调整本基金的投资比例上限规定,不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鉴于原基金合同中未规定投资策略,基金投资策略将新增如下规定:

  “积极投资策略的运用是基金取得超额收益的主要来源,而严格风险预算和规范投资程序的执行是实现基金业绩持续、稳健增长的主要保证。

  1、资产配置策略

  (1)本基金将基于对宏观经济/政策、证券市场估值/趋势的综合分析,主动判断市场时机,进行积极的资产配置。

  定量分析的主要指标包括GDP增长率、消费者价格指数(CPI)增长率、A股全市场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A股市场收益率、国债基准收益率、A股市场平均市盈率及其变化趋势、各市场成交量及其变化趋势等;定性分析重点关注国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汇率政策和证券市场政策,以及经济和行业景气周期等。

  (2)本基金将运用TIPP策略(时间不变性投资组合保险策略),对股票资产配置的风险进行监控。

  TIPP策略的基本公式如下:

  Et+1=M×(A1-Ft+1)

  Ft+1=max(F1,A1×λ)

  λ=F0/A0

  其中,E表示可投资于风险资产的上限;M表示风险乘数;A表示投资组合的资产净值;F表示安全底线;而A-F即表示可承受风险的安全垫。

  TIPP策略是指,期初根据投资者对风险和回报的要求设定风险控制水平(λ),此后,安全底线(F)不随时间调整,而是随着投资组合价值(A)的变动而调整,在投资组合价值上涨时,F上涨,锁定部分收益,在投资组合价值下跌时,F不变,保证组合安全。

  本基金在实际操作中,将主要通过M和λ参数的设定,计算股票投资比例上限的参考值,在此基础上调整积极资产配置决策,追求在严格控制下行风险的基础上,在不同市场情况下获得稳定的回报。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价值投资理念为基础,通过严谨、深入的基本面分析,追求具有健康、可持续增长潜力的股票;同时结合估值水平分析和技术面分析,追求合理买入价格和最佳买卖时机,从而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实现较高的回报。

  基本面分析的主要因素包括:产品销量及增长率、营业利润率(分解为产品结构以及价格变动趋势、营运杠杆、规模经济、成本控制等)、投资效率(决定增量投资带来的盈利增长)、管理(体现在新产品研发、营运流程、客户信息管理、销售网络、环保、社会形象、人才激励、品牌和质量等)、宏观经济和产品生命周期、进出口需求和下游市场、现有行业和公司的产能利用率以及新增产能利用率等。

  对于重点关注的股票,我们将随时跟踪其估值水平,并与市场、同行业估值水平进行比较,结合市场成交量、换手率、分析师指数等技术指标,为基金寻找最佳的买入、卖出时机,以降低投资成本同时控制下行风险。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采取多种积极管理策略,通过严谨的研究发现价值被低估的债券和市场投资机会,为组合增加收益。

  (1)久期调整策略

  根据对市场利率水平的预期,在预期利率下降时,增加组合久期,以较多地获得债券价格上升带来的收益;在预期利率上升时,减小组合久期,以规避债券价格下降的风险。

  (2)收益率曲线配置策略

  在久期确定的基础上,根据对收益率曲线形状变化的预测,采用子弹型策略、哑铃型策略或梯形策略,在长期、中期和短期债券间进行配置,以从长、中、短期债券的相对价格变化中获利。如预测收益率曲线平行移动或变平时,将采取哑铃型策略;预测收益率曲线变陡时,将采取子弹型策略。

  (3)债券类属配置策略

  根据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等不同债券板块之间的相对投资价值分析,增持价值被相对低估的债券板块,减持价值被相对高估的债券板块,借以取得较高收益。其中,随着债券市场的发展,基金将加强对企业债、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等新品种的投资,主要通过信用风险、内含选择权的价值分析和管理,获取超额收益。

  4、其他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主动进行权证投资。基金权证投资将以价值分析为基础,在采用数量化模型分析其合理定价的基础上,把握市场的短期波动,进行积极操作,追求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现稳健的超额收益。

  本基金还将积极参与风险低且可控的新股申购、债券回购等投资,以增加收益。”

  (五)授权基金管理人修订基金合同

  首先,由于兴业基金拟转换运作方式、调整存续期限、终止上市交易并调整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基金管理人需根据持有人大会决议修订《兴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

  其次,考虑到自《兴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实施准则等法律法规陆续颁布和实施,基金管理人需要根据法律法规要求修订《兴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

  再次,考虑到兴业基金变更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后,基金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类型发生相应变更,基金管理人拟将基金名称变更为“华夏平稳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综上所述,拟请持有人大会授权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事项修订基金合同的内容,并在经基金托管人审核同意后,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三、基金管理人就方案相关事项的说明

  (一)基金转换运作方式的必要性

  1、兴业基金基本情况

  兴业证券投资基金是由原海鸥基金、珠信基金、赣农基金和金星基金四只基金经清理规范后合并而成的契约型封闭式基金。本基金的发起人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存续期为10年。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

  本基金于2001年7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时总份额为200,755,273份。本基金于2001年9月3日完成扩募后基金总份额增至5亿份,扩募后基金存续期延长5年至2006年11月14日。有关基金设立等文件已按规定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2、基金转型有利于消除折价

  截至2006年6月9日,兴业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821元,当日基金二级市场收盘价为0.984元,基金折价率为9.1%。基金转型将消除基金折价,有利于更好地保护持有人利益。

  (二)基金调整存续期限的必要性

  根据《兴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存续期截至2006年11月14日为止。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转型为开放式基金后,可无限期存续。为避免到期时基金清算产生的相关成本,更好地保护持有人利益,基金应调整存续期限。

  (三)基金终止上市交易的可行性

  基金终止上市后,原上市份额将批量转托管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及其上海分公司已就份额转移事项进行了充分的准备和论证,技术上具有可行性。份额转移完成后,投资者可使用证券账户通过“上证基金通”系统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等业务。因此,基金退市不会导致投资者无法变现基金份额,对持有人利益无不良影响。

  (四)调整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的可行性

  基金转型后,作为开放式基金,必须具有明确的产品定位,才能保证基金具有吸引力,才能实现基金规模的长期稳定和增长。因此,转型后基金定位于以中小投资者为目标客户,能有效控制下方风险,并能带来稳定收益的混合型基金。

  (五)授权基金管理人修订基金合同的可行性

  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持有人大会决议以及法律法规的规定修订基金合同。修订后的基金合同需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签字盖章,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四、基金转型的主要风险及预备措施

  (一)转型方案被持有人大会否决的风险

  自本方案公告之日起,基金管理人面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征询意见。如有必要,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持有人意见,对基金转型方案进行适当的修订,并重新公告。基金管理人可在必要情况下,推迟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时间。

  如果转型方案未获得持有人大会批准,基金管理人计划在30日内,按照有关规定重新向持有人大会提交转型方案议案。

  (二)基金转型开放后遭遇大规模赎回的风险

  为降低持有人在基金开放后大量赎回的影响,基金管理人设计了费率优惠和激励方案。

  1、对原持有人长期持有给予份额激励

  基金管理人承诺对于在转型前持有兴业基金的投资者,自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之日起,若持有基金份额满半年,则在其原持有的兴业基金份额基础上提供1%的基金份额补偿(即以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为基础按照1%的比例增加投资者的基金份额,下同);若持有基金份额满1年,则在其原持有的基金份额基础上再提供0.5%的基金份额补偿。

  持有期满的计算方法采用后进先出法,即投资者期间赎回的基金份额优先冲抵在赎回时间点之前申购的基金份额。

  2、对原持有人在短期内赎回收取较高的赎回费

  对于投资者在基金退市前持有的基金份额,如在2006年11月14日之前赎回的,赎回费按5%收取,并全部归入基金资产;对于在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之日起六个月以内赎回的,所收取赎回费全部归入基金资产。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持有期自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之日起计算。

  对于在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之日起持有六个月以上赎回的,所收取赎回费的25%归入基金资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结算费、销售手续费等各项费用。

  3、对集中申购期内申购的投资者设置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优惠

  在基金退市以及基金份额转移登记完成后,基金管理人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作为登记结算机构,通过各销售机构以及“上证基金通”系统开放集中申购,集中申购期间不超过1个月。集中申购期间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尽快开放日常申购、赎回。

  集中申购期间申购费率如下:

  对于在集中申购期间及开放日常申购之后申购的投资者,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自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之日起计算。赎回费率确认时,按先进先出原则处理。

  所收取赎回费的25%归入基金资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结算费、销售手续费等各项费用。

  五、基金管理人联系方式

  持有人若对本方案的内容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基金管理人:

  电话:010-88066986,010-88066882

  传真:010-88066509

  电子信箱:lengwp@chinaamc.com; libl@chinaamc.com

  网站:www.chinaamc.com

  长城久恒平衡型基金今日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分红信息:

  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的补充公告

  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 于2006年6月13日在《上海证券报》和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刊登了《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因涉及投资者分红的系统设置要求,现将《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一、收益分配方案” 更改如下:

  原方案: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0.0144元。

  更改后: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0.015元。

  其他事项不变。

  新世纪优选分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六次分红

  新世纪优选分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前端519087 后端519088,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5年9月16日正式生效。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新世纪优选分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由于基金单位已实现收益又一次超过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点――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前)的两倍,新世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对本基金实施合同生效以来的第六次分红,本次分红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80%。现将分红方案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经本公司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核实,以2006年6月 9日已实现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对基金持有人拟分配的红利为每10份基金份额0.54 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06年6月16日

  2、 派现日:2006年6月20日

  3、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将按2006年6月16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NAV)转换为基金份额,并于2006年6月19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本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收益分配方式选择的,则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

  2、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6年6月 20日从基金托管帐户划出。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从2006年6月 20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六、提示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06年6月 16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010-58503322)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由于部分投资者在开户时填写的地址不够准确完整,为确保投资者能够及时准确地收到对账单,本公司特此提示:请各位投资者核对开户信息,若需补充或更改,请及时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10-58503322、通过本公司网站或到原开户网点变更相关资料。

  5、权益分派期间(2006年6月 16日至6月 20 日)注册登记人不接受投资者基金转托管、非交易过户等业务的申请。

  6、欲了解有关分红的情况,可向本公司咨询,客户服务热线:010-58503322,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ncfund.com.cn

  关于南方现金增利基金支付收益

  南方现金增利基金 成立于2004年3月5日,根据《南方现金增利证券投资基金合同》、《南方现金增利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南方现金增利基金成立公告》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定于2006年6月15日对本基金自2006年5月16日起的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结转为基金份额,现将有关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支付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定于2006年6月15日将投资者所拥有的自2006年5月16日起至2006年6月15日期间的累计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按1元面值直接结转为基金份额,不进行现金支付。

  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投资者累计收益=∑投资者日收益(即投资者日收益逐日累加)

  投资者日收益=投资者当日持有的基金份额/10000*当日每万份基金单位收益(保留到分,即保留两位小数后去尾)

  二、收益支付时间

  1、收益支付日:2006年6月15日;

  2、收益结转基金份额日:2006年6月15日;

  3、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06年6月19日。

  三、收益支付对象

  收益支付日在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四、收益支付办法

  本基金收益支付方式默认为收益再投资方式,投资者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将于2006年6月16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06年6月19日起可查询及赎回。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号),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六、提示

  1、投资者于2006年6月15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日收益,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当日收益;

  2、若投资者于2006年6月15日全部赎回基金份额,本基金将自动计算其累计收益,并与赎回款一起以现金形式支付;

  3、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将于每月15日集中支付并按1元面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到下一工作日。

  七、咨询办法

  1、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southernfund.com

  2、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

  3、中国工商银行、兴业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广发证券、银河证券、华泰证券、兴业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华夏证券、国信证券、联合证券、招商证券、海通证券、东吴证券、东方证券、长江证券、广州证券、北京证券、大鹏证券、湘财证券、天同证券、长城证券、南京证券、东莞证券、国元证券、国都证券、金信证券、平安证券 、广东证券、渤海证券、华西证券、山西证券、中信证券、宏源证券、光大证券、中信万通证券、中原证券、第一创业证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国盛证券、西北证券、世纪证券、金元证券、申银万国证券和中信银行的代销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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