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停复牌安排 |
1、本公司董事会已申请公司A股股票自发布股权分置改革提示性公告之日(2006年3月6日)起停牌;并将申请于公告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之日(2006年3月13日)起继续停牌,最晚于2006年3月23日复牌,此段时期为股东沟通期。
2、本公司董事会将在2006年3月22日(含当日)之前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A股股东沟通协商的情况、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并申请公司A股股票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
3、如果本公司董事会未能在2006年3月22日(含当日)之前公告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本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迟披露沟通结果。
4、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2006年4月6日)起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公司A股股票停牌。如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通过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公司A股股票继续停牌,复牌时间详见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公告;如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未通过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则公司A股股票将于相关股东会议决议公告后次一交易日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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