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深圳电视台记者在南宁的调查证实,八菱科技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长顾瑜因涉嫌职务侵占罪已被南宁公安局立案。记者看到,此份2011年4月14日由南宁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发出的南公经字[2011]049号立案决定书,载明已对八菱科技实际控制人顾瑜涉嫌职务侵占罪立案侦查。
顾瑜作为八菱科技的董事长和实际控制人,因涉嫌犯罪已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且发生在八菱科技过会以后,已经构成影响公司公开发行条件的重大事项。而公司近月两次发行,却在公开披露中对此风险只字未提、虚假陈述、欺骗投资者、刻意隐瞒这一影响发行上市的重大事项。
记者联络八菱科技发行律师——北京君泽君律师事务所的李敏律师,作为该公司的经办律师之一,李敏表示自己并未听说八菱科技老总被立案侦查一事,当被问及在办理该公司上市时的细节时,李敏称自己一时无法理清条理,并以“有事”为由,婉拒了记者的采访。此外,八菱科技的保荐机构、民生证券拒绝对此事表态。
一名正在从事拟上市公司法律材料的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提出质疑,“顾瑜是4月14日被公安机关立案,而首次上会是4月11日,这个‘时间差’是谁操控的呢?”该律所负责人透露,拟上市公司董、监、高,必须在申报上会材料中,开具“无犯罪证明”。一般来说,这纸证明由当事人自己找区县一级公安机关开具,“律师事务所如果秉着审慎的态度,也会派人去了解核实。”
10月17日晚10点多,新浪微博认证用户、《证券市场周刊》编委李德林发布了一条微博:“一上市公司老板,女,当过教师,后经商,生意做大,梦想上市。在证监会发审委的那间小屋子里声泪俱下,证监会官员跟发审委员,面对一个女强人突如其来的眼泪,众人惊讶,顿生怜惜之心。毫无科技含量的一公司在眼泪的轰炸之下,成功过会。”
《证券时报》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目前南宁市公安局认定顾瑜不存在犯罪事实,已撤销顾瑜因涉嫌职务侵占罪立案。
笔者强烈呼吁,应立即中止八菱科技的上市进程,退还投资者的申购资金,严惩公司负责人以及在上市进程中各个环节的责任人,给投资者一个明确的交待!对于欺诈上市的公司,不仅要将它们清除出去,更要对其进行高额索赔,要像美国一样,让欺诈造假者倾家荡产,让索赔者发家致富。不仅把他们圈的钱吐回来,还要自掏腰包向投资者补偿,试问谁还敢挺而走险欺诈上市?
一问:从人为天价推荐,到被迫下调,再到无奈以17.11元成交,主承销商机关算尽。二问:主承销商的估值报告令人质疑,估值结果调整为何如此之大?三问:发行价的形成如同小学算数般儿戏,如此发行制度再不改革伤害的是中国证券市场稳定的长期根基。四问:发行价形成的机制揭示了新股发行“三高”形成的制度缺陷…………
据深圳电视台记者调查证实,八菱科技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长顾瑜因涉嫌职务侵占罪已经被南宁公安局立案。记者看到,此份2011年4月14日由南宁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发出的南公经字[2011]049号立案决定书,载明已对八菱科技实际控制人顾瑜涉嫌职务侵占罪立案侦查。
此案件为八菱汽配厂众多因不愿意被其侵占股权的职工股东们集体控告八菱汽配、八菱科技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顾瑜因涉嫌利用职权徇私舞弊、剥夺职工股东发起人权利、强行安排其成为“被代持人员” 、不允许参加股东会议及谋取非法收入、侵占八菱汽配件厂广大股东财产、窃取南宁八菱汽车配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股权等经济犯罪。经公安机关两年多时间的审查,认为顾瑜涉嫌职务侵占并且该案件符合立案条件,才作出了立案侦查的决定。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规定: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顾瑜作为八菱科技的董事长和实际控制人,因涉嫌犯罪已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且发生在八菱科技过会以后,已经构成影响公司公开发行条件的重大事项。而公司近月两次发行,却在公开披露中对此风险只字未提、虚假陈述、欺骗投资者、刻意隐瞒这一影响发行上市的重大事项。
作为该公司经办律师之一,北京君泽君律师事务所的李敏表示自己并未听说立案侦查一事,当被问及在办理上市细节时,李敏称自己一时无法理清条理,并以“有事”为由,婉拒了采访。值得注意的是,八菱科技IPO共有四位经办律师李敏、李荣法、马志飞、宋珂,但除了李敏外,其他三位均已不在该律师事务所任职。
10月17日晚10点多,新浪微博认证用户、《证券市场周刊》编委李德林发布了一条微博:“一上市公司老板,女,当过教师,后经商,生意做大,梦想上市。在证监会发审委的那间小屋子里声泪俱下,证监会官员跟发审委员,面对一个女强人突如其来的眼泪,众人惊讶,顿生怜惜之心。毫无科技含量的一公司在眼泪的轰炸之下,成功过会。”
如消息属实,那么挥泪过会的“女老总”会是谁?随着这条微博走红,网友们也展开了积极的竞猜活动。梅安森、辉煌科技、星宇股份等都被点名。被提到最多的公司,则是10月17日刚刚过会的八菱科技。联系到17日上午10点50分,李德林发的一条微博:“八菱科技又要上会,有人真悲催。”更让人将两条微博内容产生联想。
第一次还是第二次过会时“挥泪”?记者拨打了八菱科技证券部的电话,但接线张小姐表示,公司现在处于静默期,不方便接受采访。
财经作家苏渝认为,“眼泪”过会传言如为真,则说明可能有暗箱操作,为今后新股开了坏头,首发审核透明化有待进一步提高。否则就会陷入“上市走过场、上市后圈钱的怪圈”。财务报表真不真实?上市后到底对股民有多少回报、盈利?这些都应该是新股要考量的。但现在有些上市公司上市就为了钱,一上市也就诞生了亿万富翁。
证监会4月11日公告称,在发审委今日召开的2011年第64次工作会议上,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首发申请获得通过。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计划在深交所发行不超过189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7551.92万股。本公司是一家致力于提供热交换应用解决方案服务且具有自主设计、自主创新能力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营业务为热交换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主要产品为汽车散热器和汽车暖风机,主导产品汽车散热器是汽车发动机水冷系统的关键零部件。
八菱科技6月8日晚间公告称,因路演推介过程中询价机构数量不足,公司决定中止发行,成为A股首家发行失败的公司。
截至6月7日15:00,公司本次路演推介中提供有效申报的询价对象共计19家,不足20家,不符合有关规定。
公司同时表示,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期间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运行正常。自6月7日初步询价结束以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及相关负责人从未发表过有关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期间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运行异常的评论。
八菱科技的保荐机构——民生证券投行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中止事件的发生表示遗憾。八菱科技的中止发行与二级市场的低迷环境不无相关,也是新股发行市场化改革必然会出现的结果。对于进一步完善询价和申购的报价约束机制的改革初衷来说,中止发行未必是件坏事。
证监会10月13日公告称,主板发审委定于2011年10月17日召开的2011年第228次工作会议,审核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会后事项。此前该公司首发申请于2011年4月11日获证监会通过,但启动发行后由于路演推介过程中询价机构数量不足,公司决定中止发行,成为A股首家发行失败的公司。证监会10月17日晚间公告称,在发审委10月17日召开的2011年第228次会议上,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会后事项获通过。
招股书显示,2009年和2010年,八菱科技的营业收入增幅为26.76%、30.15%,净利润增幅分别为26.74%、37.29%。从财务数据来看,八菱科技业绩增速有所放缓。八菱科技在招股书中解释称,公司“具有一定的季节性,但是季节性特征不明显”,且“传统的节假日期间如春节、‘五一’一般为销售旺季”。
初略估算,八菱科技2011年全年营业收入为5.18亿元,净利润为8117.6万元。以此计算,两项数据与2010年的4.65亿元和7286.86万元相比,增幅仅为11.39%和11.4%,均低于2010年的业绩增幅。
八菱科技没有启动“重新发行”,而是选择二次过会。按照规定,八菱科技在10月末之前重新启动发行即可,为何公司还要再次上会?“问题出在公司更换签字会计师上。按照《管理办法》,重新启动发行的条件是,经办公司业务的主承销商、会计师和律师应该未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未发生更换。”
八菱科技在其最新公告中称,公司IPO的审计机构华寅会计师事务所由于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的审计事项,于2011年5月25日受到了证监会的警告和罚款的行政处罚,原签字会计师之一刘文俊也受到了罚款的行政处罚,公司已经更换了签字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