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评论:对工薪阶层对个税收入贡献大的忧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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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19日 22:21 人民网 | |||||||||
网友:林平顺 据《京华时报》8月17日报道,日前,从北京市地税局建局十周年大会上传出喜讯,从1994年的1.2亿元,增长到2003年的124.7亿元,北京市个人所得税收入十年增百倍。据悉,北京市个人所得税已经从1994年排京城地税各税种第七位,成为目前的第二大税种。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依据是个人所得,北京市个税收入十年增百倍,说明北京市居民个人所得迅猛增长,一方面是达到个税起征点的人数增多,另一方面是超过起征点的数额拉大,这无疑是一个可喜的现象。但同时,我们也看到,现象背后存在着一些隐忧,对此有关部门应给予正确的对待。 迄今为止,居民的工薪所得依然是北京市个人所得税主要的征收对象,虽然这十年来其所占个税比例逐年下降,但还是很高。比如2002年,北京市对工薪所得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占整个个人所得税的比例高达88%,这说明,北京市个税收入十年增百倍,主要来自工薪阶层居民的贡献。 而实际上,个人所得税征税项目多达11项,这十年来,尤其是最近几年来,北京居民除工薪所得迅猛增长外,个体经营和劳务报酬等其他收入也迅猛增长,而且这种增长比工薪所得增长要大得多,但是这部分非工薪高收入者对个税收入的贡献反而依然很小,这显然已经与国家设置个税和征收个税的宗旨背道而驰。 国家设置个税和征收个税的宗旨是“公平分配,调节差距”,个体经营和劳务报酬等应交税所占比例较小,说明大部分非工薪高收入者应交的个人所得税并没有足额地收上来。这部分的个人所得税漏收,已经成为大部分非工薪高收入者暴富的主要手段之一,也使居民的收入差距进一步非正常扩大。因此,对个税收入十年增百倍,北京市有关部门应该正确对待,不能只看到其可喜的一面,而忽视隐藏的隐忧一面。个人所得税最重要的不是财政意义,而是调节意义,特别需要强调的是其平衡社会分配的作用。 北京市有关部门一方面需要逐步提高个税起征点,另一方面还需要加强非工薪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力度,更好地保障工薪阶层的收入,尽量减少居民收入之间的差距非正常扩大,从而更好地调节社会的分配,更大程度地实现社会的公平。 相关报道:北京:个税收入十年增百倍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