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问:民主制度能解决三农问题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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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19日 13:15 南风窗 | ||||||||||
农民的主要问题是穷,但穷的主要问题是什么? 概括部分中国精英知识分子表述不一的回答,大体的逻辑是这样的:没有国民待遇,没有民主,我们的制度设计有问题。 从来不必怀疑,中国三农问题的根源在“三农”之外的制度设计,简单说,就是中
然而,民主、私有化这些制度要素能在一夜间还给农民吗?让政治素质文化素质最低的人享受层次最高的民主,就能解决三农问题吗? 南平采访期间,那些熟悉乡村情况,并在城市里获得硕士博士文凭的官员们,几乎都承认,制度层面的补偿,不可能在短暂的时间内破解三农问题。 过去的5年内,中国乡村漫天飞舞的选票,不仅以选举的名义表达了民主对民意的尊重,而且改变了中国乡村民主制度推行之前,乡村领导人的合法性由上一级政府任命而后确认的威权传统。从臣民社会到公民社会的转变中,这是一个巨大的历史进步。 2002年,记者去浙江富裕地区的乡村,发现那里的乡村民主已经超出了我们的想象: 义乌,新富阶层走向乡村政治前台,已成民主和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 瑞安,防止新富参政“为政不仁”的协议村官制度,使得草根民主的制度创新,大大迈进了一步; 温州,贿选风的刮起,以及贿选班底的出现,标志着温州式的贿选早已超越贫困乡村以钞票易选票的原始方式,“黑金政治”骤然升级。 这一切都让人震撼。经济的繁荣已使那里的乡村成为开放性社会。民主的诉求,被那里的人们最大限度地放大了。浙江的民主故事还提醒我们,即便是草根民主成熟到已在制度层面开始创新的浙江,民主发展水平也不是所有的区域都一般齐整,个体上的差异依旧存在,其整体状态还可以用“红”“黑”胶着来描述。 《南方周末》报道了2002年6月25日山东淄博的“暴力民主”案,一个农民因为拒绝选举自己不信任的候选人,在“不选我就打死你”的怒骂中,被候选人的猎枪打得弹痕累累。 宗族势力,官方任命,这些影响乡村民主的要素,暂且搁置不谈,单看诸如旧恶势力强暴民主的极端个案,我们就可进一步意识到,全国范围内的民主发展水平,是多么的不平衡。 或许,这就是我们身处其中的转型时期的现实:一方面,选民在众目睽睽下被候选人打得血肉模糊,另一方面,遏制新贵为政不仁的协议堆积如山。看后者,我们有理由对乡村民主的未来表示乐观,但我们必须还要看到前者,我们的乐观不能演化成急切。考察个案之间的差异,我们发现,在同一个中国,在不同的角落里,民主进步的差异委实太大。 现在,让我们将视角从发达的浙江乡村社会,转移到贫困的闽北乡村。今天的南平,官方已认同经济能人走上政治前台的合理性。官员们认为,让乡村新富阶层走上政治前台,不仅有利于农村增收现实,而且有利于改善干群关系,有利于社会稳定。过去,即便是浙江等思想开放的地区,人们对经济能人参与乡村政治还是极为担忧的。为了解放思想,2年前江苏省人大一名高级官员还以个人名义发表文章,号召解放思想,主张道德权威让位经济能人,让村里的“能人”经依法选举成为“领头羊”,使得他们在当选后把自己的事业和集体的事业结合在一起,获得“双赢”。 事实上,中国落后的乡村,其政治生态不像精英知识分子所说的那样,给点民主的阳光就灿烂。2002年早春,记者去经济学家们从事“天村实验”的汉江平原,在湖北省沙阳县群力村,训政的民主之花终于在几次失败后挂果群力村。农民也可以搞民主,民主并不招致混乱,这是我们当时的结论。回想起来,当初兴奋异常的我们,现在冷静了许多。因为,记者不能肯定,离开博士生的指导培训,离开县乡政府的关注,群力村能否收获有秩序的乡村民主?记者同样不能肯定,没有培训一天发10元钱的激励机制,农民们是否愿意参加这些不能吃不能穿的民主训练?所以,记者在两年后的今天,开始担心这样的结论是否具有普遍意义。 就南平而言,他们的“大户强村”战略推行得一直较为艰难。首先是“大户”少,其次是大户不愿意染指“村政”。距离建殴市大约20公里的井歧村,有个经济能人刘义海,有文化,见多识广,敢闯敢干,会做生意。为了土地承包的年限,以及村民负担,刘从地方一路上访去了北京,惊动中央。可是,就这样一个人,在获得下派书记认同后,怎么也不接受出任“接班人”的角色。 “大户”,虽然是农村社会先进生产力的代表,是农村经济发展中最重要的人力资源,但采访中接触到的“大户”普遍不愿当村官。他们有朴素的公平观念,路遇不平,会挺身而出,但他们缺乏进步的政治意识,认为“当官”是个专业性极强的工作,不是他们的所为。 于是,就像我们看到的那样,南平乡村的村官们,大体上还是乡村道德权威在主政。井歧村下派村支书黄长荣3年下派期满,返回法院当他的法官去了,接任书记之职的是一名40岁的女村官,她怯生生跟我们握手的感觉,至今还存留在我的记忆中,不由得让人担心这样的道德权威,能否真的引领村民走上小康的路? 当下的村民自治,仅仅保证了村务公开,至多只是限制了村官为所欲为的不良习惯。农民对其利益受“剥夺”的不满,开始从村官身上转移开来,乡村社会渐趋稳定。但能就此赢得一个没有怨言的乡村社会,农民可以就此过上和谐的、令人愉悦的幸福生活?置身于后WTO时代的中国农民,即使真的摆脱了盘剥和欺凌,也不可能过上桃花源式的生活。 当封闭的自我循环被开放的全球化所株连,中国农民需要的就不是单纯的公平问题,他们还要拥有效率、发展。而后者不是浅层次的村民自治这个民主制度所能给予的。对关注中国三农问题的官僚阶层和知识阶层来说,制度设计的蓝图业已绘出,接下来的问题是技术层面的执行力,乡村公共事业管理,农村基础医疗,九年义务教育,路桥水电的基础建设,通往外部世界的信息渠道的铺设,这些历史上对农民欠下的呆坏账,不是靠村民自治或者民主制度所能消弭的。 如果我们的知识阶层,不就这些具体的现实问题给出一个个清晰的解答,而是大而化之地谈制度,这对农民命运的改变,到底能起多大的作用?- 系列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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