獐子岛原董事长吴厚刚欲推翻证监会处罚 律师认为胜诉几率较低

2021-01-04 18:02:00 作者:王茜 收藏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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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浪法问 王茜

  本被认为是“盖棺定论”的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獐子岛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近期又泛起了水花。

  据多家媒体报道,獐子岛公司原董事长吴厚刚已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证监会发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獐子岛案的行政处罚和终身市场禁入决定。不过,有资深证券维权律师对新浪法问指出,“根据已经公开的一些信息,原董事长胜诉的几率较低。”

吴厚刚。资料图吴厚刚。资料图

  吴厚刚欲推翻证监会处罚

  据媒体报道,吴厚刚诉证监会案已在去年12月进行首次质证。

  吴厚刚在一份万字起诉书中声称,证监会的核心证据——中科宇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科宇图”)和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东海水产研究所(简称“东海所”)做出的相关报告,不具备行政处罚证据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合法性。他认为,证监会对其采取的终身市场禁入措施“认定事实错误,主要证据不足,行政行为程序违法,且明显不当,因此该行政行为应当予以撤销”。

  另据中国经营报报道,一份由中国政法大学原校长、终身教授江平等四位法学专家出具的意见书指出,证监会做出相关处罚依据的两份报告,“无法作为认定獐子岛公司、吴厚刚等人存在违法事实的依据”,因此应撤销行政处罚。

  公开信息显示,自2018年2月起,证监会针对獐子岛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事进行立案调查。在查证过程中,证监会借助卫星定位数据,对獐子岛公司27条采捕船只数百余万条海上航行定位数据进行分析,委托中科宇图和东海所运用计算机技术还原了采捕船只的真实航行轨迹,复原了公司最近两年真实的采捕海域,进而确定实际采捕面积,并据此认定獐子岛公司成本、营业外支出、利润等存在虚假。

  经证监会认定,獐子岛公司在 2014 年、2015 年已连续两年亏损的情况下,客观上利用海底采捕状态难调查、难核实、难发现的特点,不以实际采捕海域为依据进行成本结转,导致财务报告严重失真,2016 年通过少记录成本、营业外支出的方法将利润由亏损披露为盈利,2017 年将以前年度已采捕海域列入核销海域或减值海域,夸大亏损幅度。

  此外,该公司还涉及《年终盘点报告》和《核销公告》披露不真实、秋测披露不真实、不及时披露业绩变化情况等多项违法事实,违法情节特别严重,严重扰乱证券市场秩序、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在证监会调查中,吴厚刚曾自辩称,没有进行信息披露违法或者财务造假的动机,没有违法的主观故意;履职过程中已尽到勤勉尽责的义务;獐子岛公司不涉及任何财务造假行为,其本人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证券违法行为,不应采取市场禁入措施,证监会对其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适用依据错误。但是,证监会依据认定事实,对其申辩意见不予采纳。

  今年6月,证监会对獐子岛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吴厚刚等15名责任人员处以3万元至30万元不等罚款,对4名主要责任人采取5年至终身市场禁入。其中,证监会对吴厚刚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随后,吴厚刚等高管辞职。

  资深律师认为吴胜诉几率较低

  针对吴厚刚诉证监会一案,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对新浪法问表示,“第一、一般来说,证监会的调查也是有着严格的调查程序的,相信在调查过程中也会严格依法推进,应该不会如(前述)报道所提及的如此不堪,如果认为证监会调查及处罚违法,更多的证据、观点应该调查过程中以及起诉过程的法庭上出示。

  第二、按照过往起诉证监会案例来看,虽然偶尔有起诉证监会撤销处罚的案例,但较少,具体需要法庭依法作出判决,不是说证监会的处罚绝对就是对的,但作为国家的证券监督管理机关,相信他们依法行政的意识是有的,此次应该也会积极应对。”

  一位匿名的资深证券维权律师对新浪法问表示,“吴厚刚提起行政诉讼,起诉证监会,那属于行使他自己的权利,无可厚非。至于能否胜诉,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关键还是要看证监会做出行政处罚的证据和法律依据是否充分,程序是否合法等等因素。”

  该律师进一步指出,“根据已经公开的一些信息,原董事长(注:吴厚刚)胜诉的几率较低。”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9月,证监会官方网站发布消息称,獐子岛涉嫌构成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根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证监会决定将獐子岛及相关人员涉嫌证券犯罪案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证监会称,獐子岛财务造假性质恶劣,影响极坏,严重破坏了信息披露制度的严肃性,严重破坏了市场诚信基础,依法应予严惩。下一步,证监会将全力支持公安司法机关的案件侦办,坚决落实“零容忍”的工作要求,着力构建行政处罚与刑事惩戒、民事赔偿有机衔接的全方位立体式追责体系,全力维护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另据新浪法问整理獐子岛公司最近的涉诉信息,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累计受理自然人郑某某、马某、姜某某等 44人起诉獐子岛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诉讼金额共计人民币4089.21万元。同时,因部分原告申请财产保全,截至去年12月末,獐子岛公司约有3615.9万元银行存款遭法院冻结。而这一切,可能只是投资者维权浪潮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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