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股昆机和烯碳均陷虚假陈述诉讼 遭股民维权索赔

2018-05-31 07:58:53 作者:王茜 收藏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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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天之内,三家上市公司被宣布终止上市,涉及股东户数近27万,累计市值200亿元。A股退市常态化的帷幕终于拉开。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三家公司中,除了吉恩镍业,昆明机床和银基烯碳均因虚假陈述行为遭大量投资者诉讼索赔。投资者维权不易,公司退市是否会给他们带来进一步的难题?

  昆机和烯碳均陷虚假陈述诉讼

  根据此前证监会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银基烯碳和昆明机床均存在虚假陈述行为,包括虚增资产、虚增利润、少计负债和虚增收入等,对投资者构成侵权。在公司被宣布退市前,已有不少投资者发起了维权诉讼。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投资者可以进入新浪股民维权平台wq.finance.sina.com.cn登记索赔)代理了两家公司投资者的诉讼,据他透露,目前有接近200名昆明机床投资者委托其提起针对昆明机床的索赔诉讼(索赔条件请见[1]),总索赔金额已接近千万。

  同时,有29名银基烯碳投资者起诉银基烯碳(索赔条件请见[2])获法院立案,总金额超过600万。除该29人外,还有百余位投资者的诉讼材料将在近期递交法院,预计总的索赔金额不低于1500万。

  针对索赔条件,王智斌律师介绍称,昆明机床两次被证监会行政处罚,因此,有两个时间段的投资者可以提起索赔诉讼。

  “值得一提的是,前一段投资者可以同时起诉中德证券(涉事项目财务顾问),因此,判决的执行相对有保障;后一段投资者只能起诉昆明机床及负责任的公司高管,在该公司连年亏损并且退市的情况下,判决是否可以执行确实存在一定的风险。

  前一段投资者的诉讼原定于2018年6月14日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现由于昆机方面要求追加西藏紫光为共同被告,开庭延期。”他说。

  退市不影响公司对其民事赔偿责任的承担

  王智斌律师指出,上市公司退市日趋常态化,公司退市意味着公司股份不能在主板交易,对于其法律责任以及偿付能力并没有直接影响。

  不过,由于公司的“壳”价值已不复存在,再融资能力也受到实质性的影响,如果公司相应的主营业务没有大的改观,其偿债能力的确不容乐观。

  “我国目前没有实行集团诉讼制度,这意味着投资者必须参加诉讼,才有机会获得赔偿。对于投资者而言,无论公司是否退市,都应当及时参加诉讼,以表明投资者的态度,不能轻言放弃。”

  广东奔犇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国华律师(投资者可以进入新浪股民维权平台wq.finance.sina.com.cn登记索赔)也持相同观点,受损索赔投资者提起诉讼索赔,如果胜诉,能否拿到赔偿款,关键还是要看这些公司是否有相应的赔偿能力,这和公司是否退市并无必然联系。

  “终止上市仅仅是不再在上交所、深交所上市,这些公司本身并未破产倒闭,并不影响其公司法人主体资格以及对民事赔偿责任的承担。”

  他以银基烯碳为例,“银基烯碳总股本11.5483亿股,每股净资产为0.8699元,总的净资产大约有十亿元,资产总额在2018年3月31日为343322.76万元。可以说,公司的总资产甚至净资产并不低,是否有赔付能力还要考虑现金流等等多种因素。”

  如果退市公司没有赔付能力怎么办?

  刘国华律师提醒投资者,“上市公司被动退市,很多是因为财务状况不佳,赔付能力可能存疑。

  而上市公司虚假陈述,除了上市公司自身受罚以外,往往还有其他责任人一并受罚,如果担心上市公司赔付能力不佳,为了能更好的获得赔偿,除了起诉上市公司,受损投资者还可以考虑追加一些有赔偿能力的责任人为被告。”

  他指出,根据相关法规,发行人、上市公司、证券承销商、证券上市推荐人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和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如果存在参与虚假陈述,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虚假陈述而未明确表示反对,以及其他应当负有责任的情形,也要对投资人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如投资者诉昆明机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中德证券等即被列为被告。” 刘国华律师说。

  王智斌律师进一步指出,在昆机案件中,毕马威和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也可能存在未能勤勉尽责的问题。

  谈及针对投资者补偿机制的完善,他表示,“从制度建设上而言,管理层应当考虑引入国际通行的证券责任保险制度,上市公司上市时均应采购相应保险,这样一旦发生公司没有偿付能力的情形,至少中小投资者的法律权益还会有相应保障。

  如果补偿主体局限于上市公司,那么仍然受制于上市公司的偿付能力,所以并不能最终解决问题。”

  王智斌律师还呼吁关注虚假陈述行为人的刑事法律责任问题[3],“目前为止,退市并不鲜见,但是虚假陈述责任人入刑的还是比较少见。”

  备注:

  [1]据王智斌律师介绍,2015年11月13日至2016年2月4日买入昆明机床且该期间内未全部清仓的投资者以及2014年3月29日至2017年3月20日买入昆明机床且该期间未全部清仓的投资者,符合提起索赔诉讼的条件。

  [2]据刘国华律师介绍,根据相关材料初步确定,在2015年11月10日至2016年10月13日期间买入银基烯碳股票,并在2016年10月14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向银基烯碳等违法主体提起诉讼索赔。

  [3]《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公司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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