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诉YY案庭审在即:游戏画面能否直播?版权到底属于谁?

2018-04-27 11:14:06 作者: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收藏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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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影响游戏直播行业的庭辩——网易诉YY案庭审直播在即

  直播案件信息:

  案号: (2018)粤民终137号

  案由: 侵害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

  时间: 2018年4月26日 上午9时

  地点: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四楼大法庭

  上诉人(原审原告): 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上诉人(原审被告): 广州华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合议庭成员: 审判长王晓明,审判员欧丽华、叶丹

  网易公司认为,华多公司在其经营的YY直播网站和YY语音客户端上进行“梦幻西游”游戏内容的直播、录播或者转播服务;并召集、签约游戏主播,并提供平台以及相关代码程序或者动态屏幕截取工具,供主播在该平台上以直播、录播或者转播的方式传播该款游戏内容,进而通过出售虚拟道具、发布广告等方式获得商业利益,侵害了网易公司拥有的涉案游戏著作权并且构成不正当竞争,遂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

  2017年10月24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认定华多公司开设直播窗口,组织人员直播涉案电子游戏的行为侵害了网易公司对其游戏画面作为类电影作品享有的著作权,应承担著作权侵权责任,并判决华多公司立即停止通过信息网络传播涉案游戏的游戏画面,并赔偿网易公司经济损失2000万元。网易公司与华多公司均不服一审判决,并上诉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本案核心争议焦点为:游戏过程中显示的游戏画面的法律性质与权利归属;专业的游戏直播平台组织主播对游戏画面进行直播的行为是否属于著作权控制的行为;直播平台能否以“合理使用”进行抗辩。

  现今,网络直播与电子游戏均是依托于技术创新而产生的新兴娱乐方式,在“眼球经济”的大背景下,两者的结合造就了巨大的流量和盈利。巨额利益如何分配、相关权利界限如何划清等问题,亟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是,游戏直播作为新生事物,相关法律规范尚存在空白,学界讨论亦存在巨大争议。本案作为网络游戏直播平台与网络游戏制作商的著作权纠纷第一案,其结果将成为未来同类纠纷的司法指引,也必将影响甚至改变网络游戏直播的产业格局。本案判决结果影响之重不言而喻。2018年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期待即将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的精彩庭审。

  本文原发于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微信ID:JTGC-LAWFIRM)官方微信号。本文为作者独家授权新浪财经使用,请勿转载。所发表言论不代表本站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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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网易 YY 华多 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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