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茅药酒案进展:谭秦东被取保 律师提后续8项关注点

2018-04-18 15:26:40 作者:李诗韵 收藏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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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浪法问 李诗韵

  自内蒙古自治区检方通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声后,“谭秦东损害鸿茅药酒商品声誉案”迎来了新进展。事件当事人谭秦东已于4月17日被取保,而其妻子刘璇于18日发微博感谢并称将择日举办记者会。

  但在公众眼里,该事件尚未就此结束。岳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岳屾山律师近日也在微博发声,称“鸿茅药酒案不应到此为止”。岳屾山律师指出,此事件不仅仅是对谭医生个人的关注,更不应到此为止,还有更多的关注点需要注意。

  据其微博文章,岳屾山律师从“抓捕质疑者引发焦虑”、“是药是酒,关乎百姓健康不可儿戏”、“杜绝以罚代刑,严格落实行刑衔接主体责任”等8个角度出发(具体见图1),对事件后续发展关注点进行了梳理分析。

  文中,岳屾山律师强调要分清批评与诋毁,每一个人都可能对一些企业的商品或服务发表评论、批评甚至质疑。对于鸿茅药酒是不是会对特定人群产生损害,是否如其广告中所体现的适合各类人群和疾病的问题,他表示“关乎人体健康,不可儿戏,相关监管部门应严守底线不能为了地方经济发展而让患者或用户付出代价。”

  同时,他还指出鸿茅药酒的广告违法行为多达2630次,其中亦有涉及虚假宣传被行政机关处罚的。依照相关司法解释,若两年内因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的涉嫌构成虚假广告罪。

  “根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行政机关对于涉嫌刑事犯罪的违法行为在行政处罚后应当移送公安机关,不得以罚代刑。那么处罚的行政机关是否将涉嫌犯罪的材料向公安机关进行了移交?是否落实了行政机关在行刑衔接中的主体责任?”

  在过去10年间,据媒体不完全统计,鸿茅药酒广告曾被江苏、辽宁、山西、湖北等25个省市级食药监部门通报违法,违法次数达2630次,平均每个月22次,被暂停销售数十次。

  对于鸿茅药酒是否涉嫌虚假宣传,广东保典律师事务所(The Attorneys of Talmud & Co., 简称ATC)窦雍岗律师向新浪法问表示,还要看其具体宣传行为和是否造成相关公众误解。

  资料显示,鸿茅药酒存在“以患者名义虚假宣传”,“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发布未经批准内容,扩大药品适应症范围,夸大疗效,严重欺骗和误导用药者”,“夸大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含有有功效、获奖等综合性评价内容,利用国家机关、专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做证明,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等违法行为,并且已被行政监管机构处罚。

  “上述行政处罚事实表明,鸿茅药酒的宣传推广确实存在不少问题。部分案件处罚事由已被行政机构公布为“虚假宣传”,其他有关案件是否构成虚假宣传,亦须行政机构或者司法审判机关进一步认定”,窦雍岗律师称。

  就涉虚假广告问题,新浪法问此前也曾咨询多位律师。其中某资深律师指出鸿茅药酒涉嫌违反《广告法》的多条规定,包括“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其他情形。”同时,他进一步指出,鸿茅药酒涉嫌虚假广告罪。(详见报道“谁才是嫌疑人?鸿茅药酒被疑涉嫌虚假广告罪”)

  鸿茅药酒此次正处于有史以来最大的危机中,在媒体、公检法机关的聚焦下,鸿茅药酒自身的问题正渐渐浮出水面。我们相信谭秦东被取保并非代表事件就此结束,对于后续进展新浪法问将会持续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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