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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53张千元港币当百元付客户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5日 11:13 新京报

  后上门追讨出言恐吓;法院认为客户只需退还多领港币

  本报讯 据《新快报》报道 银行工作人员误将53张千元面值的港币,当作百元支付给客户张女士。在事后多次沟通中,因银行个别工作人员出言不逊,张女士感觉不快拒绝退还多领到的47700元港币。前天,上海闸北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造成张女士多领现金的责任在银行,张女士只需返还多得的47700元港币,而无须支付利息。

  去年10月11日,张女士持某银行借记卡至营业柜台,打算结清卡内的港币5305.62元,其中5.62元以人民币结算,另5300元以港币支付。但银行工作人员误将53张1000元面值的港币,当作面值100元的港币支付给张女士,实际多支付47700元。

  银行发现这一情况后,立即联系张女士及其家人。张女士表示,银行上门催讨时,不仅不承认自己的过错,还出言恐吓,故拒绝还款。

  银行将张女士告上法院,要求其归还多得港币47700元,并支付利息。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女士多领取港币,系银行工作人员工作失误所致,张女士款项为不当得利,应当返还。但张女士多领取并非基于其主观故意,责任在银行,所以张女士只需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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