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 (记者 蔡晓芳 许琴)工资拿多拿少,职工要“发言”,这样的工资集体协商机制今年年底在我市已建工会企业的建制率要达到50%。这是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陈家宝在昨天召开的全市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会议上提出的要求。
工资集体协商是指工会代表与企业代表就企业分配制度、分配形式、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集体合同的行为。
据透露,去年市总工会对我市100家企业、1000名职工进行的一项调查表明,“十五”期间,我市地区生产总值年平均增长率达到了14.2%,但一些企业职工工资增长跟不上我市地区生产总值增幅。
陈家宝提出,到今年年底,我市已建工会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建制率要达到50%,2009年年底争取达到85%。为了完成这一目标,陈家宝要求全市各级工会和劳动部门必须下大气力、花真功夫,务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稳步推进,取得实效。
会上,近期出台的《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正式公布。该《意见》要求,对拒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劳动保障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改的,酌情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市总工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昨天在会上表彰了一批“南京市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南京市优秀兼职劳动争议仲裁员”等先进组织和个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