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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法规昨实施 个别单位反应慢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2日 17:32 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新闻提示:昨起,国家和有关省市的63部法律、法规、规章开始实施。实施首日,南京日报记者对其中《治安管理处罚法》、《艾滋病防治条例》、《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多部与市民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了探访。新法规实施首日,发现不少问题。

  情侣住宿不登记 旅社服务员被罚

  (记者 徐涛 通讯员 宁公宣 公治 建警轩) 昨天凌晨零时5分,在《治安管理处罚法》生效后仅5分钟,警方就发现水西门大街一旅社在登记住宿时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随即开出该法实施后本市首张罚单。截至昨天下午4时,全市警方共查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33起。

  当天零时5分,建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民警在对水西门大街55号某旅社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旅社268房间内入住了一对男女旅客,但入住旅客登记单却仅登记了男子一人,且登记项目中“证件种类”一栏未登记,遂就此展开调查询问。据调查,旅客顾某和陈某与2月28日晚上8时35分左右,一起到该旅社入住,旅社工作人员黄某在没有仔细核对两人有效身份证件,及两人同宿仅登记一人的情况下,便收取了150元的房费,安排二人入住到268房间。民警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给予黄某400元罚款的处罚。

  据介绍,《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旅馆业的工作人员对住宿的旅客不按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采访中,记者发现一个细节,即这对情侣并无结婚证明而在旅社同居一室,但警方并未对这一行为进行干涉。据警方有关人士介绍,以前在旅馆行业有“男女同居一室必须出示结婚证”的说法,但《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对住宿登记仅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对男女同居一室是否需要结婚证没有规定。因此,旅馆并无核查同居男女结婚证的义务,只要两人不涉嫌卖淫嫖娼,警方也不会对此进行干涉。

  警方强调,《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是如实登记身份证件,因此入住几人,就要登记几人。水西门这家旅社就是违反了这一条款而遭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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