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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国际交往和国际金融合作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6日 12:04 中国人民银行网站
金融国际交往和国际金融合作 五年来,中国人民银行顺应经济金融全球化发展,积极主动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和根本利益,努力为经济金融发展创造良好的国际环境。 (一)稳步推进金融对外开放。 以更高的标准推进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积极稳妥地引入具有成熟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经验的境外战略投资者。允许国际机构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引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批准境内金融机构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试行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制度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制度,扩大境内金融市场对外开放。加入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与世界银行的“金融部门评估规划(FSAP)”。 (二)扩大中国在国际金融事务中的话语权。 实现中国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份额的增资,份额排名从并列第八位上升至第六位。2005 年加入三十人论坛(G30),2006 年加入国际清算银行董事会、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外部收入委员会、增长与发展委员会。参与了西方七国集团财政央行对话机制(G7)。在国际金融组织中话语权的不断扩大,使中国在推动国际经济格局改善方面更有所作为。 (三)主动参与经济金融政策的国际对话。 主动加强与有关国际组织、国家和地区的交流与沟通,参加与美国、日本、欧元区等五方关于全球失衡的基金组织多边磋商。参加中美战略经济对话,与欧元区进行磋商,利用G20、世界经济论坛等国际金融协商机制,宣传和阐释中国宏观经济政策和金融改革,增信释疑,营造有利于发展的国际舆论环境。 (四)大力加强国际和地区金融合作。 积极开展反洗钱国际合作,2004 年中国作为创始成员国加入欧亚反洗钱及反恐融资小组(EAG),2007 年6 月28 日正式成为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成员。建立了中国与国际货币基金联合培训项目的大连培训基地。加强区域金融合作,与周边多国签署(续签)货币互换协议,中方主导下的“清迈倡议”多边化取得突破性进展;同时,中国人民银行于2007 年2 月起担任东亚及太平洋中央银行行长会议组织(EMEAP)机制下新成立的货币与金融稳定委员会主席。积极开展对非洲国家工作,2004 年成功加入西非开发银行,2007 年成功举办非洲开发银行集团理事会年会和G30 会议。 参加了非洲开发基金两次增资活动,积极推动中国加入泛美开发银行工作。支持基金组织的多边减债计划。 (五)进一步推动双边金融合作。 中国人民银行与越南、蒙古、老挝、尼泊尔、俄罗斯、吉尔吉斯、朝 鲜、哈萨克斯坦8 个周边国家的中央银行签署了有关边境贸易本币结算的协定。为香港和澳门商业银行开办人民币业务提供清算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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