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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社改革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6日 12:04 中国人民银行网站
农村信用社改革 2003 年6 月,国务院决定在浙江等8 个省(市)实施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2004 年8 月,改革试点范围扩大至其他21 个省(区、市)。2006 年底,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在全国全面推开。 这次改革是在管理体制、产权制度和组织形式等方面的一次全面改革,主要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改革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转换经营机制;二是改革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将农村信用社的管理交由省级政府负责;三是国家在资金、财税、利率等多方面给予政策扶持,帮助农村信用社消化历史包袱。目前,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已经取得了重要进展和阶段性成果。 (一)产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 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各地农村信用社积极探索,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实施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合作制等各种产权制度,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以县(市)为单位统一法人社,以及县(市)辖域内两级法人社等多种组织形式。2007 年末,全国共组建农村商业银行17 家,农村合作银行113 家,组建以县(市)为单位的统一法人社1824 家。同时,农村信用社监督、管理框架基本建立,省级政府、省联社和监管机构的职责分工初步形成。 (二)历史包袱得到有效化解。 国家在中央银行资金支持、财政补贴、税收减免三方面对农村信用社予以政策支持。截至2007 年末,经严格审查考核,中国人民银行共计对29 个省(区、市)的2396 个县(市)发行专项票据1656 亿元,用于置换不良贷款1353 亿元,弥补历年亏损挂账303 亿元,兑付票据807 亿元。对陕西、新疆发放专项借款12 亿元。随着各项扶持政策的逐步落实,农村信用社历史包袱得到初步化解,“花钱买机制”的政策效应初步显现。 (三)资产质量不断改善,支持“三农”服务功能不断增强。 截至2007 年末,按四级分类口径统计,全国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比例为9.3%,与2002 年末相比下降了约28 个百分点;在资本充足率方面,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分别达13%、14.1%和13.3%,而2002 年末,全国农村信用社资本充足率仅为-8.45%。自2004 年以来,全国农村信用社连续三年实现盈利,2007 年盈利440 亿元。截至2007 年末,农村信用社农业贷款余额1.43 万亿元,占其各项贷款的比例由2002 年末的40%提高到46%;占全国金融机构农业贷款的比例由2002 年末的81%提高到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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