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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行:以户认定第二套房 北京地区首付提至50%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9日 06:17 京华时报
十七大代表、中国建设银行董事长郭树清13日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建行已明确贷款人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标准以“户”为单位,并已将北京地区的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提高至50%。 以“户”为单位,就是说夫妻双方无论谁拥有住房,另一方购买住房时都将视为第二套住房。 在中央金融系统代表团驻地,郭树清代表评点当前金融宏观调控热点问题时对记者说,目前中国房价上涨确实比较快,而银行房贷并非没有风险,建行对此非常关注。建行已根据国家宏观调控要求、建行自身情况以及各地方情况采取了不同措施。 他表示,由于国内不同地区具体情况不同,因此各地建行在制定第二套住房贷款细则时,会结合当地情况作适当调整,实施标准不能“一刀切”。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9月27日共同发布了《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对商业性房地产信贷政策进行了调整,明确了要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首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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