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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海外仲裁遇难题(2)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1日 00:58 市场报
他说,中国国际贸易发展迅猛,国际地位快速提高。随着中国国际贸易的发展,中国也产生了在国际上解决纠纷的需求。同时,中国的对外投资也增长迅速。作为一个国际化的机构,国际商会可以为中国的出口和对外投资争端提供服务。他还透露,国际商会已决定在香港成立秘书处分部,用中文提供服务。同时,国际商会还会在新加坡成立联络宣传处,这些机构应该在今年年底前能够正式设立。他认为,这可以看作国际商会对亚洲、对中国经济发展的一个积极响应。 解决争议方式要像瑞士军刀一样 王红松:北京仲裁委员会秘书长、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亚太地区仲裁组织副主席。 王红松秘书长对仲裁和调解这类争议的解决方式有一个形象的比喻。她说:“争议的解决方式要像瑞士军刀一样,功能越多对当事人的吸引力越大。” 王红松认为,中国已加入世贸组织,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步伐不断加快,中国经济也大规模融入世界经济整体之中。不仅中国企业越来越多地走向世界,而且,在中国的法人中,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企业也不断增多。仲裁当事人在逐步国际化,仲裁服务要加深对当事人、尤其是当事人背后文化的理解,才会理解当事人;理解了国际化的当事人,才会有国际化的业绩。中国正处于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的转轨变型时期,随着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市场主体、法律关系、利益格局、人们的思想观念、行为方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人们寻求解决争议的途径时,会更加注重解决争议的公正、及时、便捷、经济、保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等多种因素,这就对仲裁程序的灵活性、包容性、适应性提出更高的要求。仲裁只有适应社会发展变化才能得到发展。 中方当事人要重视书面证据 Sigvard Jarvin:原国际商会仲裁院总顾问、《斯德哥尔摩国际仲裁评论》总编、美国众达律师事务所巴黎办公室资深顾问。 Sigvard Jarvin博士说:“中国有全球最繁忙的仲裁机构,但它的仲裁对象一般是中国境内的企业,非中国企业很少在中国寻求仲裁。中方当事人应重视哪些问题?如何加强仲裁机构的国际化?”Sigvard Jarvin博士的开场白让人印象深刻。 作为一名曾参与国际商会、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埃及国际商事仲裁开罗区域中心、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荷兰仲裁协会、美国仲裁协会、伦敦仲裁协会的超过175个国际仲裁的资深仲裁员,他对中国企业提出了几条建议。他说:“在仲裁程序的进行中,中方当事人不会一直参加案件的审理。在本人看来,当事人应当参加案件的审理。因为对于一方来说,在仲裁员面前表明立场并说明理由很有必要。仲裁员可以在任何案件中缺席审理,并依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作出不利于缺席被申请人的裁决。”他还说:“另外,中方当事人一般在最后一刻请求延期听证,这通常被看作是拖延战术。这会惹恼仲裁员,我不推荐这种做法。因为在大多数情况下,仲裁员在与各方协商后就已经决定了程序中的听证时间。如果及时提出延期申请的话,仲裁庭可能会接受延期。但是,如果在最后一刻提出延期,就会被拒绝,除非有很好的理由。” 最后,他补充说,这次研讨会对仲裁事业在中国的发展现状以及所面临的挑战进行了有益的探讨,为与会者提供了一个与仲裁权威人士面对面提问释疑的机会。美国众达律师事务所作为全球顶尖的律师事务所,愿意为中国仲裁的国际化作出努力,履行其对中国的长期合作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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