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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易谋:宗庆后如拒绝履约 达能将起诉非合资企业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1日 17:42 新浪财经
新浪财经讯 4月11日下午2时,达能亚太区总裁范易谋在上海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开回应目前引发广泛关注的达能并购娃哈哈事宜。新浪独家对发布会进行了全程报道,以下为发布会实录摘要: 主持人:接下来我们就进入问答,每一个记者还是给大家一个限制,每个人最多两个问题。 上海证券报:第一个问题,我觉得中国公众视野也是相当公正了,我们也可以感觉到这个十年前的合同,确实是有效的,为什么达能在整整十年时间里,宗庆后所建立的非合资的企业也有相当长的时间,为什么达能今天才提出来,要收购或者是法律的诉讼,我们知道,有业内人士称不仅是在娃哈哈这个品牌上,在光明的合作过程中,达能也出现在合同中设置一定的条款,当对方违背了条款之后,很长一段时间,达能才提出来进行相关的行动,然后以此来争取增持这个合资公司的股权,这种做法达能如何解释。这是第一个问题。 范易谋:事实上,我并不认为我们在很久以前就知道这个事情了,事实并不是如此,那么这些非合资企业的,都是在没有经过认可所成立的,如果没有经过调查,我是没有能力知道这些非合资的企业被建立了,所以呢,这也是到最近我们才注意到了这样的一个情况。事实上,我们已经在过去6个月当中开展了紧张的讨论和磋商,共同探讨如何最好来解决这个问题。在我们进行6个月的谈判过程当中,所有相关的各方,都同意最好的解决这样一个争端的解决方案,就是把非合资的企业变成合资企业,这样才会解决非竞争条款的问题和各方利益的冲突。我想,为什么宗庆后先生没有很好的执行这样一个协议,我是没有办法向你们解释的。而且,为什么在我们合资企业的合同签订不久,他们就要建立这些非合资企业与我们竞争,为什么他这么说,我也没有办法向你们解释。在去年12月的时候,经过6个月的谈判,他们跟娃哈哈是签订了一份转移的合同,也就是说,要把这些非合资的企业转移到合资企业的,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在签定合同不久之后,宗庆后先生完全采取了相反的态度,或者是相反的一种做法,决定成立一家销售公司,开展与我们合作企业竞争的业务。事实上,这些非合资企业,按照我们的合同,是不应该存在的,而他现在已经存在了,我们达能也作出了很大的让步,我们也愿意付出高额的代价,把它们转移到我们的合资企业当中去。那么,我想,你刚才也谈到光明的事情,我认为光明是完全不一样的,但是有一点是共通的,也就是说,我们是非常注意,就是希望能够通过一种友好的协商的方式,与我们的合作伙伴来解决我们的纠纷和分歧,这一点一直是我们所推崇和非常重视的。我们不想在中国是急功近利的,因为我们到中国来是希望和我们的合作伙伴建立长期的合作伙伴的关系,来谋求长期的合作发展。当然了,就是说,可能你的一些做法被别人误解,这是完全有可能的,或者说你的做法被北人进行错误的解释。所以,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们花了时间来寻找真正的事实,而且希望我们所找到的事实,是能够帮助双方之间来处理这些事实,并且来解决这些问题。关于光明方面,我们跟光明的合作,我们双方有共同的利益,我们也有不同的利益,这个也就是为什么通过跟光明方面的谈判与磋商,我们修改了双方之间的合作,而且,也是一种友好的协商的方式来进行的,那么所以也就造成今天这样一个情况。那么,我想最后关于光明这个问题,我发表最后一点提问,我们通过这样做,是为了寻求光明在增持我们的股份,那么你的这样一种说法,完全是臆断的,因为我们达能从来都没有说过,就是我们要寻求增持光明上市公司的股份。 上海证券报:第二个问题是,刚才提到,去年12月的时候宗庆后和中国的合作者成立了非合资的公司,我们给中方团队发过来通知函里面说,但是启动诉讼诉讼是合资的销售公司启动非合资的销售公司,我不理解,为什么要起诉非合资的销售公司,而不是起诉合资公司呢,为什么中方好像不可以另外成立非合资的企业。 范易谋:首先我要说的30天的时间,希望设定一个期限,在此期限内以友好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我并不是说,30天过后,第31天我们就自动启动诉讼程序,那么我是在这里保留,也就是说,如果我们明天有了新的决定,我们会保留我们的诉讼权利的,当然,你也说的非常对,以合资的企业名字进行诉讼,并不是我们唯一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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