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民航总局近日下发文件,决定燃油附加执行期限继续延长,这次延长没有设定具体期限。这意味近期将继续执行以下燃油附加收费标准:800公里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20元;800公里及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40元。由于国际油价一直处于高位,这已经是国家发改委第二次延长燃油附加执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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