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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征收时间延长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5日 10:10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本报北京11月24日讯 (记者 尹雪梅) 不久前中航协“上书”民航总局,要求延长燃油附加费征收时间的请求终于获准。记者今天从民航总局获悉,国内航线收取燃油附加费截至今年12月31日的政策暂时取消,延期至明年3月31日,但收取标准没有变化。而国际航段的燃油附加费,也已经从10月中旬开始提高了100元~200元。

  民航总局称,延期的原因仍是由于油价持续在高位徘徊。国家发改委、民航总局已于
11月23日下发通知,决定将征收期限延长,收取标准不变,即:800公里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20元;800公里(含)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40元。燃油附加费在旅客购票时与票价一并收取。已提前购买2006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航班机票的旅客不再补收燃油附加费。

  此前,曾有消息称国内航线的燃油附加费不仅要延期,标准也要上调20%,众航空公司在

国家发改委、民航总局正式通知下发之前,就已经悄然延长了燃油附加费征收的期限,不过,现在看来上调标准是不可能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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