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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票燃油附加费延收至明年3月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5日 09:50 南方日报

  本报讯 (记者/苏冬 通讯员/胡丹) 笔者昨天从白云机场售票处获悉,从今年8月1日开始征收的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原本将于12月31日截止,但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航总局前日下发通知,决定明年1月1日(含)后客票将继续征收燃油附加,暂定延长至2006年3月31日。

  据悉,目前各航空公司已开始续收费,国内航线的机票继续按原标准征收燃油附加费,即800公里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20元;800公里(含)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40元。目
前购买2006年1月1日以后的机票已经开始续收费。已提前购买的2006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航班机票的旅客不再补收燃油附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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