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安监总局要求7000余煤矿要停产整顿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2日 09:07 京华时报 | |||||||||
据新华社消息 记者昨天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获悉,安监总局下发通知要求全国7000余家停产整顿煤矿,加强整顿,认真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通知要求,各煤矿企业要认真吸取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大兴煤矿“8·7”事故教训,全面开展一次隐患排查,对本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到心中有数,制定并实施整改方案。
通知指出,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监察机构,对停产整顿的煤矿要及时下达指令,明确期限,加强监管、监察。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应予停产整顿的矿井,要依法下达停产整顿指令。 对停产整顿要规定最后期限,最迟不得超过今年年底,对超过期限,仍不能达到安全许可标准,坚决关闭。通知强调,对整顿无望、停而不整、违法生产的矿井依法予以关闭。 据介绍,7月1日到8月8日,全国煤矿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46起,其中有27起是应关闭取缔或已责令停产整顿矿井违法生产造成的,约占6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