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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美发服务与产品须明码标价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15日 15:24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胡笑红)历经一年的讨论和修改,商务部颁发的我国首个美容美发规范性文件《美容美发业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11月12日正式出台,规定美容美发经营者在提供服务时应当向消费者说明服务价格,并且提供消费凭证。

  《办法》规定,在服务过程中销售的美容美发用品应当明码标价;所使用的美容美发用品和器械应当向消费者展示,供消费者选择使用;美容美发经营者在提供服务时,应当询
问消费者的要求,向消费者提供与服务有关的真实信息,对消费者提出的有关产品、服务等方面的问题,应当做出真实明确的答复,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美容美发经营者在提供服务后,应当向消费者出具相应的消费凭证或者服务单据(如消费清单)。《办法》还规定,美容美发经营者应当向当地美容美发协会(商会)进行企业信息备案登记。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对于违反本办法的美容美发经营者可以予以警告,令其限期改正,必要时可以向社会公告。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应予以处罚的,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可以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罚。

  作为第三产业的美容美发行业已成为我国第五大消费热点,但却没有像餐饮业、宾馆住宿业那样得到国家有关法律的规范与保护,一直处于低层次的发展状态。《办法》推出后,国家将在美容美发业推行分等定级标准,实行等级评定制度,以有效促进美容美发行业的规范化和专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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