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行获批发行35亿元次级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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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6日 02:27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 蔡臻欣 发自上海 资本金规模限制已成为了所有商业银行谋求发展必须面对的重要问题,为充实资本金,它们撬开了发债大门。继南京市商业银行于11月23日成为了第一家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招标发行次级债券的城市商业银行后,北京银行也正式获批于本月28日发行人民币35亿元的次级债券。
上周五,北京银行总行金融同业部门一位人士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该行已于最近获得银监会批准,将发行总值35亿元的固定息率次级债券,以进一步充实资本金。据了解,该券期限为10年,附带发行人提前赎回权,同时债券将以私募方式发行。 该人士告诉记者:“主要面对金融机构,包括华夏银行(600015.SH)总行在内的一批金融机构均已开始认购。”他透露,该期债券前5年的年利率为3.98%,若发行人行使赎回权,由第六年开始,票面利率在发行利率的基础上将再提高3个百分点。 次级债向地方金融机构开放的程度越来越大。此前,南京市商业银行次级债的发行期限为5年,最终中标利率为4.1%,24家机构的22亿资金参与了该期债券的认购,使得该券的认购倍数达到2.75倍,创近期新高。而以四大行为代表的商业银行成为该期债券的绝对认购主力。 上海银行也曾于去年年底采用私募方式发行了5年零3个月期的30亿元次级债,利率在5.20%左右。此举首开城市商业银行发行次级债的先河。 业内人士认为,以上海银行、北京银行和南京市商业银行等为代表的城商行先后获准发行次级债,符合银监会对城商行“扶优汰劣”的指导原则,而更多的中小商业银行包括城商行进入银行间市场发行次级债券,说明监管层已经把中小商业银行摆到一个相当重要的位置,允许资质过硬、发展前景良好的中小商业银行发行次级债,将为中小商业银行通过市场化手段解决发展中遇到的瓶颈问题提供机会。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