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期交易落地开花 管部门未设统一履约保障机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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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18日 05:33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分析央行日前公布的《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远期交易管理规定》,可以发现有以下几个要点: 其一,监管部门并不设立统一的履约保障机制。如果发生违约情况,也是按照正常的法律途径解决。因此客观上,远期交易存在违约风险。但从银行间债券交易历史看,几乎没有违约发生;其二,远期交易期限由双方约定,最长不超过365天;其三,交易标的包含了所
从中长期看,远期交易的推出具有积极的市场意义:首先,远期交易可以锁定期间收益,起到避险功能,成为投资人进行风险管理的有效工具;其次,使用远期交易,投资人可以更好地进行现金流管理;第三,利用远期交易和融资、融券交易可以进行无风险套利;第四,远期交易的推出丰富了市场交易方式,提供了交易的弹性,增加了债券交易盈利模式,使多种组合交易策略得以实现;第五,远期交易将促进债券市场合理定价,形成市场合理预期,从而起到价格发行功能,对形成合理的收益率曲线有积极意义;第六,活跃的远期交易反过来也会活跃现券市场,提高市场流动性;第七,远期交易客观上也可以满足市场投机的需求。 而从短期来看,该《规定》对市场影响有限。实行远期交易基本在市场预期之中,且该交易短期内实际操作性并不强,其中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1、在进行实际交易之前,投资人必须要通过衍生品交易资格的审核,必须完成该交易方式的内部交易流程设计和风控管理体系的建设;2、在后台处理上也存在实际障碍,如至今尚未出台相关明确的会计处理规定;3、相对私下进行的远期交易,公开远期交易虽然可以降低交易违约风险,但实行新交易方式必须通过较繁琐的各项前期建设步骤,而私下远期交易可以提供较好的便利性和隐蔽性。投资人更倾向选择已经熟悉的交易途径,因此公开远期交易对私下远期交易的替代性并不强;4、市场对不熟悉的新生交易方式习惯采用观望的态度,这将大大降低交易流动性,前期交易所开放式回购的实际交易情况很好的证明了这一点。 据此,我们认为该交易方式真正为市场所接受必须具备如下一些前提:后台相关规定的落实、出现盈利示范效应、足够的市场流动性、公开远期交易的优势超越私下远期交易而形成替代效应。 作者: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 黄继伟 (来源: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