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消息称,阿迪达斯旗下至少两款奥运系列运动袋及Polo恤采用国旗“红底黄五星”作基本图案,在五星中最大的一颗内,印着阿迪达斯三叶草的标志,有人怀疑此举可能违反《国旗法》。 [全文][阿迪达斯道歉声明][评论] >>查看全部企业观察
  阿迪达斯触线国旗法
  在娱乐圈的“照片门”事件余温未尽时,体育界的一个著名体育用品公司adidas又因为被怀疑滥用中国五星红旗,而陷入了“国旗门”事件。[全文]
  阿迪达斯简介

   阿迪达斯以其创办人阿道夫·达斯勒命名,在1920年于接近纽伦堡的赫佐格奥拉赫开始生产鞋类产品。1949年8月18日以adidas AG名字登记。1972年其三叶草标志问世。阿迪达斯的服装及运动鞋设计通常都可见到3条平行间条,在其标志上亦可见,3条间条是阿迪达斯的特色。

  阿迪达斯产品质量问题

    在运动用品的世界中,阿迪达斯一直代表着一种特別的地位象征。可以说阿迪达斯是集合了众人信赖及尊敬的最佳典范。但尽管如此,阿迪达斯也不得不面对不断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

   相关报道:
  小调查
1、阿迪达斯将五星红旗印上商品,是否违反国旗法?


不好说
2、您对五星红旗印上商品持什么看法?
无所谓
强烈反对,不能接受
不好说
3、这一事件是否影响您购买阿迪达斯?
不影响
今后坚决不买
不好说

  营销事件
 阿迪达斯产品广告疑陷国旗门
 公司标志印在国旗五星中
   阿迪达斯在香港市场销售的两款产品(背包和球衣)的设计,涉及对中国国旗图案的不规范使用。其至少两款奥运系列运动袋及Polo恤采用国旗“红底黄五星”作基本图案,在五星中最大的一颗内,印着adidas三叶草的标志。 [全文]
 有违《国旗法》第十八条规定?
    根据《国旗法》第十八条规定,“国旗及其图案不得用作商标和广告”。而阿迪达斯之前也曾强调,作为中国奥委会的合作伙伴,他们绝对没有冒犯国家之意,产品只是为了表扬及歌颂中国成为2008奥运的主办国。[全文]
 产品在香港已上市
    阿迪达斯涉嫌“国旗门”问题的产品已经在香港市场销售。据悉,这些产品是三叶草系列的新款,只有三叶草专柜才会有销售。预计在今年4月,adidas有五角星图案的产品系列中的三款就会在成都所有的劲浪体育用品店上市,包括T恤、鞋子和外套。 [全文]
 事件各方争相表态
 阿迪达斯:召回产品并致歉
  阿迪达斯位于上海的中国总部发出的声明称,阿迪达斯总部正准备全球召回涉嫌“国旗门”问题的产品。声明中,阿迪达斯对在香港市场销售的两款产品(背包和球衣)的设计,涉及对中国国旗图案的不规范使用,再次向广大消费者致以极为诚挚的歉意。声明指出,“阿迪达斯一贯珍视中国政府和广大中国消费者对阿迪达斯的支持与关爱;而这两款设计的初衷也正是阿迪达斯希望向北京2008年奥运会的东道主———中华人民共和国致以敬意”。[全文]
 网民:观点对立
    有的网民认为Adidas的做法不妥当,用国旗做产品外表不说,还更改国旗图案,应该道歉。也有网民认为,Adidas并非对冒犯中国国旗,这是Adidas产品一种设计,之前就有德国国旗包和世界各国国旗图案的球鞋。[全文]
  律师:极可能违反《国旗及国徽条例》
    身为律师的立法会议员涂谨申指出,把国旗图案用于商业产品,极可能违反《国旗及国徽条例》,除非事先已获有关单位豁免。若非获事先批准,任何人不得在任何商标、广告、行业、职业或专业中,使用国旗或国徽图案。 [全文]   
  香港行政署:若非获准最高可被罚5万元
  香港行政署表示,不回应个别事件,故拒绝回答Adidas曾否就国旗图案产品申请豁免。但指若非获署方事先批准,任何人不得在任何商标、广告、行业、职业或专业中,使用国旗或国徽图案,违者最高可被罚款5万元。[全文]
 阿迪达斯的营销败笔
  涉嫌丑化亚裔
    2006年4月,阿迪达斯一款运动鞋上的人头像采用一个丑化亚洲人的虚构形象——“RayFong”,头像斜眼,獠牙,并有个猪鼻,鞋后写着一个大大的“Fong”字。此举引起美国华裔人士的强烈批评,他们指这一头像丑化 了华人的形象。 [全文]   
 耐克起诉不正当竞争
    耐克(苏州)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曾宣布,以不正当竞争为由正式起诉阿迪达斯(中国)有限公司和足球运动员郑智。在起诉书中,耐克公司要求法院判令阿迪达斯停止一切利用郑智的形象推广宣传阿迪达斯的品牌及产品的商业性活动。 
    耐克公司曾与郑智签订独家个人赞助合同。而阿迪达斯公司在明知耐克与郑智有约在先的情况下,仍故意诱使郑智违背其与耐克之间的合同义务,侵犯了耐克享有的对郑智形象的独家使用权。[全文]
  奥运押宝失算
   就在阿迪达斯奥运广告如火如荼上演的前后,其广告代言人陆续出现了不同的状况:三个代言人,两个可能会远离奥运舞台,加上阿迪滥用中国国旗印商标,被媒体质疑,阿迪达斯的奥运押宝正陷入困局,相对于其2008年的奥运整体战略,是否失算,只有阿迪达斯自己能算清。[全文]   
 广告卖点惹争议案例
  雪铁龙公司广告轻慢毛泽东
    连续几天,西班牙大报之一《国家报》在第15版上刊登一个整版的法国雪铁龙汽车广告。但广告画面的主角并不是雪铁龙汽车的形象,而是中国已故领袖毛泽东的照片,而且毛泽东的形象被广告设计者进行了肆意篡改,被电脑技术改得神态奇怪。这在华人圈中引起了不小的争议。 [全文]   
 箭牌口香糖广告使用中国国歌
    2007年新年期间俄罗斯数家电视台播放了箭牌“傲白”广告,中国国歌竟然作为广告背景音乐。该广告以《义勇军进行曲》为背景音乐,宣传的对象是一种口香糖,画面轻佻滑稽。虽然该广告已停播,但中国驻俄罗斯大使馆表示,这是一起严重损害中国国家尊严的事件。[全文]
  恒源祥广告受抨击
   恒源祥春节期间在各大电视台播放的一分钟重复轰炸型广告视频。这则广告至今播出不满200次,但短时间内已经引起了高度的关注 。网民恶评如潮,有人骂它是比脑白金更恶俗劣的“脑残”广告,有人说看得“要崩溃”……当然,也有人评论,这样的重复轰炸耳朵,广告效果也算是达到了:大家都记住了恒源祥是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赞助商。[全文]   
  吉野家冒犯五星红旗
   2005年日本品牌吉野家快餐连锁店向消费者赠送的台历上,一只卡通鸡的胸脯上印有五颗五角星,和我国国旗上的五星形状、分布非常相似。律师指出,严格地说这本台历是一种变相的广告,印制这样的台历送给公众,如果未经批准,吉野家的行为有违法《国旗法》之嫌。[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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