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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活期存款今起按季结息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1日 09:20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 陈琰 实习生 关洁)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通知》,今天开始,各商业银行将对包括个人活期存款和单位活期存款在内的人民币活期存款的计结息方式进行调整。调整后,人民币活期存款将全部实行“按日计息,按季结息”的方式支付利息。此前,各家商业银行的活期存款执行的都是“按日计息,按年结息”的方式。

  记者昨天从各商业银行了解到的情况是:人民币活期存款的结息日为每季度末月的20
日,按结息日挂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建行单位存款新增二年、三年、五年三个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品种。与此同时,农行、招行的个人外币活期存款也将采取“按日计息,按季结息”的方式。

  银行界人士分析,按照新的计结息规则,存款人在各家

商业银行办理人民币活期存款业务时,将赢得几次“利滚利”的机会。以存1万元人民币活期存款为例,扣除利息税后,存款人的年利息将由之前的10057.6元增加到10057.72元,增长0.12元。与此同时,农行和招行这两家银行个人外币活期存款结息方式的改变,也打破了当前外币存款利息“大一统”的局面。目前,各家银行执行的外币存款利率均为央行规定的上限水平,结息方式的改变同样通过“利滚利”的方式为存款人提供了相对的高利息。

  根据央行下发的通知,部分农村信用社和

邮政储蓄基层机构执行个人活期存款按季结息的时间可延迟至2006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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