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举报显示:物业服务收费呈现三大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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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05日 12:12 经济参考报 | |||||||||
据国家发改委对全国价格举报电话受理的举报情况统计表明,近3年,群众反映物业管理企业违反规定乱收费,以及因物业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不透明导致的投诉,一直位居各类举报问题的第三位,损害了业主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物业服务乱收费主要表现在3方面:
一是自立项目乱收费。如以装修押金、水电安装费、“自来水二次加压费”等名义随意收费。如杭州市某物业公司擅自向业主收取每年“楼道维修费”150元、“楼道灯费”12元,以及“施工保证金”200至500元。 二是超过规定标准收费。如超过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多收物业管理费、停车费、垃圾清运费、卫生费等。如重庆市渝北区某物业公司违反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住宅每平方米0.50元,非住宅1.00元”的物业管理费标准,将物业管理费擅自提高到0.60元和1.20元。 三是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在业主交了物业管理费后,享受不到应有的服务。如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某物业公司在小区配套设施不完备的情况下,在业主办理入住手续时,就收取物业管理费,并没有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 高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