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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举报物业服务乱收费排第三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05日 07:30 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北京8月4日讯 记者朱剑红报道: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全国价格举报电话受理的举报情况统计,群众反映物业管理企业违反规定乱收费,以及物业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不透明导致的投诉,近三年来一直位居各类举报问题的第三位。

  投诉中反映的问题主要有三方面。一是自立项目乱收费。如以装修押金、水电安装费、“自来水二次加压费”等名义随意收费。二是超过规定标准收费。如超过价格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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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的标准,多收物业管理费、停车费、垃圾清运费、卫生费等。三是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

  为提高物业服务收费透明度,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建设部制定发布了《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并于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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