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公司造成航班延误 深航承诺现金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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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05日 17:27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7月5日电(记者刘红灿、李南玲)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5日向社会公布了《深航顾客服务指南》(试行)(简称《指南》),其中承诺,对因航空公司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误,将对旅客进行现金补偿,这是国内航空公司出台的首个关于航班延误的现金赔偿标准。 在《指南》第十二章“不正常航班的服务”中,深航除承诺及时传递航班信息、为旅客提供航班延误时的客票和餐饮、住宿等服务外,还明确,对因工程机务、航班计划、运
据介绍,今年3月初,深航开始实行航班“正点行动”,从航班计划、地面服务等方面狠抓航班正点,到5月份,深航航班正点率达到80.75%,在全民航名列前茅。目前,民航航班延误受到广泛关注,它既困扰着广大旅客,也是各航空公司面临的最棘手的难题之一。中国民航总局发布的、7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航班延误经济补偿指导意见》提出,对因航空公司自身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误,除需做好服务工作外,还应根据航班延误4小时(含)以上不超过8小时、延误8小时(含)以上不同延误时间的实际情况,对旅客进行经济补偿,经济补偿可以采用现金、购票折扣和里程等方式予以兑现。具体补偿标准和方案由各航空公司自行制定。 深航新发布的《指南》,参照国内外有关法律、规定,细致规范了深航在承运中应履行的义务、各项服务应达到的标准和顾客的权力范围。向旅客承诺了从订票直至到达目的地的整个过程中可能提供的各项服务,除航班延误外,还对旅客最为关注的行李晚到、货物延误、航班超售的服务等,作出了明确的现金补偿标准。《指南》及深航运输总条件、有效客票共同构成旅客和深航之间的合同关系,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