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航首推航班延误现金赔偿标准 最高不超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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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05日 09:04 中国经济时报 | ||||||||||
记者王宁7月4日北京报道 7月5日,深圳航空公司将向全社会公布《深航顾客服务指南》(试行),承诺向顾客提供从订票开始直到抵达目的地的整个服务过程的多项服务,其中包括由于航空公司原因造成航班延误的现金补偿标准。 据悉,该补偿标准是中国民航总局在6月底公布了《航班延误经济补偿指导意见》后,国内航空公司出台的首个关于航班延误的现金赔偿标准。
近年来,由于中国民航业的高速发展,一些航空公司的相关服务跟不上,航班延误成为消费者投诉最多的问题。该《指南》在第十二章“不正常航班的服务”中,除了承诺及时传递航班信息、为旅客提供航班延误时的客票和餐饮、住宿等服务外,还明确了因工程机务、航班计划、运输服务、空勤人员四种属深航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误的经济补偿标准。具体标准为:延误时间4(含)至8小时,补偿不超过所持客票票面价格的30%;延误8小时(含)以上,补偿不超过所持客票票面价格的100%。 随着中国航权开放步伐的加大,越来越多的外国航空公司进入中国,中国本土航空公司的竞争压力巨大。本土航空公司在机型和票价上与外国航空公司相比没有优势,专家建议只有通过服务来争取获得客源。深航称,此次以国家安全法规和民航有关法规为依托对外公开做出服务承诺,就是希望建立自己的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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