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旗“商业方法”专利目前不受中国法律保护,正式认可要到5年后,中资银行不必过度惊恐但须及时警醒
记者赖小萍
外资抢注中国专利,中外银行明年要打专利战;内地银行将陷专利囚笼……一时间一
场所谓的在金融界惊曝一起“花旗银行抢注专利事件”被媒体炒得轰轰烈烈,而这一切都源于花旗银行在中国递交了19项“商业方法类”发明专利。
然而,透过连日的采访,记者发现无论是国内的商业银行乃至法律界,对“商业方法类”的认知真的是寥寥无几,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业务委员会副主任温旭认为,这种新型专利正式认可估计要5年后。
商业方法专利尚未形成国际惯例
所谓的商业方法其实并没有一个很精确的定义,一个说法认为,所谓的商业方法就是指借助计算机系统和网络媒介实施的用于经营活动或处理财经信息的系统技术方法。花旗银行申请的19项相关专利包括了电子货币系统、表格生成和管理系统、用于实现银行卡交易的方法和系统乃至完成金融交易的多语种、自动交互系统和方法等等,对于“商业方法类”发明专利,接受采访的业内人士绝大部分要不就是将其与纯粹的产品发明专利联系起来,要不就与“商业”挂起钩来,温旭表示,在发展中国家,对商业方法缺乏了解是很正常的,实际上商业方法在美国也只是近几年才兴起的,可是目前还没有形成国际惯例,即带有可选择性,而且当初中国入世的知识产权谈判中也没有相关的承诺。
中国暂无实施必要
温旭表示,目前中国的法律并没有对商业方法或经营管理模式专利作专门的界定,也就是说相关的专利并不受法律的保护。相关专利之所以在美国提出保护,是因为美国已经有了这样的市场需求,而这种市场需求是基于现代管理模式基础上的,中国正处于向规模化、规范化发展的交错阶段,给予“商业方法类”发明专利保护最终只是“保护”了外资银行,这对仍处于学习阶段的本土银行是很不利的,无论是出于保护民族利益还是出于本身的可选择性,温旭都认为,暂时还没有太大的实施必要,当然出发点并不是说要保护落后。
明年最多是间接保护
透过相关的官方网站可以发现,花旗银行的专利申请可以说从1992年就开始了,但目前都处于审批阶段,由于目前还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审批成功实际上就是意味着相关的法律必须要进行相应的修订,但经过两次修改《知识产权法》2001年才开始正式实施,有鉴于法律法规既要不落伍也要保持相对稳定的原则,温旭认为,《知识产权法》下一次修改估计也在5-10年以后,也就是说商业方法发明要受到专利保护恐怕至少也可能是在5年后。即使花旗的专利申请成功,最多也只能是透过其他的专利申请方式实施间接保护,也就是说打打擦边球。
中资银行仍应警醒
就算目前实施“商业方法类”发明专利还不是时候,但实施的趋势是毫无疑问的。业内人士认为,对于花旗银行的专利申请,本土银行在没必要过度惊恐的同时的确值得警醒。除了对自己的产品、技术专利要有保护意识外,国外一些大公司、大银行都有专门研究专利的战略部门,利用专利被授权后资料公开,然后在这些专利的基础上开发自己的从属专利,取得后发优势不失为一个很好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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