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上海7月9日电国家旅游局政策法规司司长张坚钟日前在此间透露,全面开放非国有经济进入旅游服务业和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是旅游服务业与国际接轨,开创我国旅游业美好明天的必然要求。
据统计,2001年,我国旅游业克服了世界经济不景气和“9·11”事件的不利影响,国际旅游(外汇)收入达到178亿美元,比上年增长9.7%,首次超过德国和英国,跃升至世界第 五位,仅次于美国、西班牙、法国、意大利;国内旅游收入达到3522.4亿元人民币,比上年增长10.9%;旅游服务业总收入达到4995亿元人民币,比上年增长10.5%,高出国民经济增长速度3.2个百分点。
张坚钟指出,现行的《旅行社管理条例》对旅行社的经济性质未作限定,这表明非国有经济进入旅行社行业是法规允许的。同样,在旅游饭店的建造、经营和管理上,也没有限制非国有经济进入。事实上,在各地已出现一大批非国有经济的旅游饭店。
张坚钟坦言,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乃是发展旅游服务业的当务之急。根据我国旅游服务业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国家旅游局已经会同外经贸部批准设立了11家中外合资经营旅行社。国家旅游局还将进一步加大对外开放的力度,具体措施是:
——推进外资以控股或独资形式进入我国旅游服务业,吸引有实力、信誉好和具有先进管理经验的国际知名旅行社进入我国旅游市场,逐步取消对外资进入我国旅行社市场的地域限制。
——积极协调、规范外商投资旅游项目的审批程序和原则,完善外商投资旅游项目的法律、法规,规范、简化审批程序和审批标准,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完善旅游投资导向机制,指导和协调各地尤其是中西部地区科学规划外商投资的旅游项目,纳入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
——根据国际旅游业的发展趋势和要求,深化旅游业的体制改革,完善旅游经营和行业管理体制,提升旅游服务品质,培植旅游业新的增长点,及时引导新的投资领域和项目,扩大旅游业的对外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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