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专家谈土地增值税立法:部分省自治区曾提出取消普宅税收优惠

2019-08-29 15:25:51 作者:刘雪玉 收藏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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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8月29日,在首届房地产企业税务信息论坛上,土地增值税相关专家透露,2018年上半年,税务总局组织全国税务机关调研发现,部分省、自治区和税务机关提出要取消普通标准住宅的税收优惠。“因此,我们立法把服务保障房之外的普遍标准住宅的免税的优惠决定权放到了省里。”

  土地增值税一直备受争议,在存废的争议之间,土地增值税将进入立法程序。

  7月16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上升为法律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专家表示,2018年下半年开始,中国经济的下滑趋势比较明显,各种因素的叠加导致地方财政的压力很大。作为地方税的主体税,土地增值税立法口突然加速了。

  谈到稳税负方面,专家称,“我们减税减负的规模达到三万亿了,因为税在减,财政刚性输出减不了。对于地方第一大税来说,我们考虑到稳税负就是相当于减税负。”

  相关专家称,去年上半年,税务总局组织全国税务机关调研发现,部分省、自治区和税务机关提出要取消普通标准住宅的税收优惠。因此,土地增值税立法把服务保障房之外的普遍标准住宅的免税的优惠决定权放到了省里。

  另外从税政方面开看,专家认为,农地转用进入征地范围,暂时对房地产企业税负的影响不是那么大,今后下一步要考虑增加特殊项目,比如地方附加税或者印花税等。专家称,这次立法,税率是没有变化的,因为当时测算难度非常大,而且对房地产市场和财政收入的影响各方都拿捏不准,最后没有调整税率,这几个因素叠加起来,税负是基本保持稳定的。(新浪财经  8号楼工作室 刘雪玉)

责任编辑:霍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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