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调整资源税税额促使税收大幅增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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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6日 15:56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12月26日电 (记者 江国成) 国家税务总局26日宣布,中国今年1月至10月份全国征收入库资源税收入114.5亿元,同比增长44.9%。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方面负责人表示,2005年,国家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积极调查研究,适当调高了部分地区部分矿产品的资源税税额。
这位负责人表示,调整资源税税额将使资源开采企业税收负担水平更趋合理。国家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在去年对山东、陕西、山西、青海、内蒙古等5省区煤炭资源税单位税额进行调整的基础上,2005年又调整了河南、宁夏、贵州、重庆、山东、云南、福建、安徽、湖南、湖北、广东、内蒙古等12省区煤炭资源税单位税额。 国家税务总局表示,资源税税额的调整和征税品目的拓展,加速了资源所在地的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和财政优势的转化,促使税收收入出现大幅度增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