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消费市场 > 正文
 

我国恢复进口日本废塑料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9日 09:06 中国质量报

  9月8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2005年第131号公告称,我国将从2005年9月20日起恢复进口源自日本的废塑料。

  2003年底至2004年初,山东发生了自日本进口严重不符合《巴塞尔公约》和我国环境保护控制标准的废塑料案件。为保护我国环境,防止境外有毒有害废物非法向我国转移,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2004年第47号公告,暂停办理源自日本废塑料进口的报检和相关检验检疫
手续。一年多来,中日双方就案件的处理进行了多次磋商。2005年8月,涉案的废塑料已经退运出境,日本有关方面也对保证出口废物原料应达指标采取了相应的整改措施。

  作者:记者夏文俊

  (来源:本站原创)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