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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0年09月26日 08:22 158海融证券网
从战略高度看待金融混业趋势 我国金融趋向混业经营是市场一体化和适应国际竞争的内在要求 首先,混业经营有利于提高金融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提高金融市场一体化的进程。金融市场是由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组成的,二者之间及其内部各子市场之间必须通过合理渠道相互沟通,协调发展。分业经营是对金融市场的割裂,虽然一定程度地降低了金融市场风险,但也同时限制了企业的利润空间和资金的使用效率。目前我国在金融市场领域推行的一些改革措施,如开辟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的合法融资渠道,允许其进入同业拆借市场进行信用拆借、债券回购和现券交易,以股票质押取得融资;允许保险公司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回购交易,以及允许保险资金通过证券投资基金进入股市等,都是直接向混业经营方向迈出了一大步。 其次,混业经营有利于促进金融资本更好地服务于产业资本,适应跨国公司和大型企业集团实施多元化经营和大规模资产重组的要求。混业经营模式表现为国家对商业银行的经营范围如间接融资与直接融资业务、短期信贷与长期信贷业务、银行业务与非银行业务之间不作或很少作法律方面的限制,使得金融资本可以多渠道地融合服务于产业资本,有利于缓解目前我国产业升级过程中所出现的资金供需间的真空缺口;同时产业资本所创造的盈余也能多渠道进入资本市场,为金融市场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有利于降低金融风险,促进我国金融市场的稳定。 再有,趋向混业经营,是加入WTO和当今信息革命冲击的必然结果。我国一旦入世,大批的外资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将会以合资或独资的面孔出现在我们面前,而且这些公司的业务领域可以涉及银行、保险、证券及信托投资等多个方面,它们依托强大的资本实力和高素质的金融人才,一定会抓住进军中国金融市场的机会,努力拓展业务领域,抢占市场份额。为此在加强专业经营和风险控制能力的基础上,大力强化国内金融机构的综合经营能力,塑造和培育我国的″全能型″金融集团,以便使国内金融机构能够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与国际金融机构开展竞争,允许混业经营则是第一步。此外,当今信息技术的发展更是为我国商业银行充分利用原有的硬件网络,集成综合性的金融业务提供了条件。 趋向混业经营,不仅在于优化资产结构,壮大金融企业的规模,更重要的是迎接WTO挑战,增强我国金融机构的国际竞争力。当前全球金融领域不断出现的强强联合、优势互补的购并活动掀起的金融市场的国际化浪潮无不说明我国目前的分业经营具有阶段性,混业经营才是大势所趋。 就我国目前来说,分业经营、分业监管更符合国情,全面推行混业经营还需一定时日 虽然金融混业经营是大势所趋,但在我国,由于我们的相关法规不健全、金融领域的监管还缺乏力度,银行本身的风险意识不高,内部约束机制还未真正得以建立,所以我国目前实行金融业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原则是必要的,相对混业经营则更符合我国当前国情,它有利于银行、证券、保险业的健康发展和风险控制,有利于防范道德风险、提高各业的监管水平。 混业经营制度运作的前提条件是,银行本身具备较强的风险意识和有效的内控约束机制,当局的金融监管体系完善高效、法律框架健全。我们可以注意到,就连金融高度发达的美国从分业经营过渡到混业经营,也历经了60多年,其间银行、证券、保险监管当局对各自领域的监管已相当成熟、有效。而我国目前金融领域问题还很多,商业银行普遍存在着资产质量不高、信贷风险高和运作效率低下的诸多历史遗留问题,中国金融业应以加入WTO为动力,加快金融改革和整顿步伐,尽快解决金融领域多年来遗留的问题、风险和金融秩序中的一些混乱现象,加快有关法规的制定,只有在此基础上,才可能谈到混业经营。 概括地说,目前距我国全面推行金融混业经营还需一定的时间。但从管理者提出支持银行、保险和证券业加强合作和交叉试点中间业务,同时决定不定期进行三方监管联席会议随时沟通监管信息来看,我国正在经历一个特定的向混业经营转变的酝酿时期,在这一时期内,我国既不会立即推行混业经营,也不会背弃潮流,一味坚持分业经营,而是辩证地积极对待国际金融混业趋势,强调立法在先,试点在后,鼓励交叉试点的谨慎行动。显然,我国全面实行混业经营的步伐将取决于这一中间阶段的长短,它又明显受制于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改革、内控制度的建设和完善以及金融监管能力和水平的提高这一进程。(周毅) 美国分业管理走向终结 1999年11月4日美国参众两院通过了《1999年金融服务法》,废除了1933年制定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彻底结束了银行、证券、保险三业间分业经营与监管的局面,标志着美国金融业由分业走向混业的开始。《格拉斯·斯蒂格尔法》在美国统治了七十多年,并且成为世界金融分业制度的鼻祖,甚至在半个世纪后我国证券业的立法,也借鉴了这一法律制度,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的最终终结呢? 《格拉斯·斯蒂格尔法》制定的初衷是缘于1929年美国的金融危机,当时立法目的是为了防止危机的再度出现,事实证明,半个世纪以来该法对防范金融领域风险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银证分业的管理模式已越来越多地受到来自各方的挑战。 首先,金融行业利润失衡,银行业的利润每况愈下。二战后美国作为最大的受益国,经济得到了空前发展,伴随着资本市场的蒸蒸日上,企业融资重心逐步从间接融资渠道转向了直接融资市场,而证券市场良好的回报还诱发了企业抽逃银行存款,将资金转向收益率颇高的证券市场,相比之下,银行的存贷款业务、盈利状况却每况愈下,与证券业的繁荣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彻底打破了金融行业原有的平衡,银行向证券业渗透的冲动长期以来难以抑制。 其次,70年代美国证券市场自由化改革,为银证合作铺设了温床。美国证券交易市场从18世纪开始有了经纪商之后,一直采取固定手续费制度,但是到了20世纪60年代末,随着经济的发展,以退休基金、保险基金等为代表的美国机构投资者逐渐成为证券市场的主力,机构投资者的最大特点就是进行大笔交易,而基于散户投资者而制定的固定手续费制度,对于机构投资者来说就意味着交易成本的居高不下,表明固定手续费制度已经不再适应市场的发展,1975年,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最终放弃了对股票交易手续费的限制,实行手续费的完全自由化。交易手续费的自由化使美国券商收入结构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自由化以前,经纪业务的收入占到美国券商收入的一半以上,10年后的1985年,手续费收入已不及总收入的20%,稳定的手续费收入的减少,迫使美国券商不得不为寻找新利润来源而重新调整发展战略,于是一些新业务品种逐渐被开发出来,这里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资产管理业务,资产管理业务中的核心业务之一就是券商与银行合作开发的综合帐户业务,即对投资者所有资金统一在综合帐户中实行集中管理,将证券投资、费用、清算、消费、借款等融为一体,为投资者提供综合性的金融服务,这一业务的开展得到美国投资者的广泛支持,短时间内即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在带给券商巨大利益的同时也为银行进入证券市场提供了方便的渠道。 第三,金融机构间的大购并,最终将银证融为一体。90年代以来,美国经济高速增长,大企业集团的购并案例不断发生,以金融业为例,1998-1999年的一年时间里,美国银行及银行集团的数目减少30%,而八大银行总资产份额却从22.8%增加到了35.5%,从这些银行的购并案可以看出以下特点:1、综合化。大型金融机构通过购并,将不同的金融业务如银行、证券融为一体,成为能够提供综合型金融服务的超级金融市场。2、巨型化。通过整合实现资金竞争力、信用竞争力、品牌竞争力的最大化。但是无论是综合化、还是巨型化,最终结果都是金融业务的相互融合与渗透、分业经营最终走向了混业经营。 虽然至少还有其他一些因素的影响最终导致了美国分业管理的终结,但可以从以上三个主要因素中发现一个清晰的途径——金融领域各行业间利益的失衡是最终走向混业的根本原因;而证券市场的自由化改革为走向混业提供了可能:金融业间的重组、购并又将这种可能变成了现实。(鲍岩) 国内银证业务交叉初露端倪 在国内以1995年5月开始实施的《商业银行法》和1999年7月实施的《证券法》为代表,标志着金融业三业分业经营与管理的开始。但与此同时自99年5月19日起,证券市场爆发了新一轮的牛市行情,银行存款被大量分流,面对这一形势,在深圳,银行界首先陆续推出了“银券通”“存折炒股”等方式,并迅速向广州、上海、北京等大中城市蔓延,吸引了大批证券投资者,标志着银行业务交叉态势初露端倪,今年以来三业间的业务交叉范围无论从深度和广度上又有了明显进展,之所以出现这种结果是有其深刻的根源的: 第一,金融领域各行业间的利益失衡。从深圳发展银行公布的信息可以看出该行从97年10月筹建上海分行起到2000年3月筹建大连分行,近两年来陆续有至少4家分行开业,但2000年公布的中期业绩表明其利润总额却比99年减少了7570.79万元,降幅为27.41%。相信近年来国内各商业银行与深圳发展银行一样面临着同样的窘境,因此对商业银行而言,由于存贷利率的不断降低以及存贷利差的逐步缩小,其存贷款业务利润逐步萎缩,开拓与证券业相关的交叉业务显得十分紧迫。当然对于券商而言,目前虽然效益较好,但面对同业的激烈竞争要保持优势也需要寻求银行的支持与合作,所以双方的合作有着内在的必然需求。 第二,政策上打破了三业间的资金壁垒。去年到今年,人民银行及证监会下发或转发文件,允许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进入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国债回购市场,12家券商及10家基金管理公司相继获准“入场”;今年2月,人行、证监会联合发布了《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至今已有多家券商和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相继办理了股票质押贷款手续;另一方面保险业参与证券市场的程度也在不断加深,允许保险资金按照一定比例购买证券投资基金,平安保险还推出了与证券市场相关联的投资连结保险;7月人行又允许企业财务集团、金融租赁公司进行有价证券和金融机构股权的投资,所有这些都表明无论从政策面上还是实际操作过程中资本市场与货币市场的壁垒已经被打破。 第三,网上交易的兴起,融合了银证的界线。近年来券商在经纪业务方面一个很重要的创新内容就是推出了网上交易,而网上交易的兴起,使原本银证分隔的地带变得日益模糊,银行只要与券商合作,就可以办理从开户到销户的一切手续,而银行的储蓄帐户就自然成了客户的保证金帐户,投资者只需要通过券商或银行网站,就能够完成交易的全过程,网上交易无疑为银行等金融机构参与证券业务提供了保护屏障,金融行业在信息技术支持下日益融合。 第四,国内实际已经形成了多个大型超级金融集团。近几年来国内已经形成了如中信、光大等几个能够提供综合型金融服务的超级大型金融集团。 第五,与银行合作推出的新金融产品将会在不久的将来成为券商的必然选择。随着国内证券市场的发展,机构投资者在市场中的影响力会越来越大,建立在散户投资基础上的固定手续费制度的消亡将是大势所趋,券商经纪业务在价格层面上的竞争将会表面化,券商营业网点利润下降的局面为时不远,券商稳定经纪业务收入的减少将会导致券商收入结构发生根本性变化,与银行合作推出的新金融产品将会成为多数券商的选择。 从目前看,国内银行业参与证券的方式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银行代收客户资料及银证通兑。通过银行传递资料到券商处,客户从开户、买卖、存取款、查询均无须到券商处,投资者可以通过券商的委托电话或券商的网上交易等远程交易方式进行操作,客户资金可以在银行与券商处互相划转。 二是银行可直接下单。投资者只要凭有关证件到银行任一网点就可以开户买卖股票,客户储蓄帐户即是保证金帐户,客户从开户、买卖、存取款、查询、销户均无须到券商处,客户可以通过银行的委托电话或银行的网上交易系统直接进行操作,这一方式就是人们常说的“存折炒股”。“存折炒股”根据帐户的运作形式又分为两种:一种是将投资者的储蓄帐户和股票帐户合二为一的混合式帐户结构。投资者的储蓄卡或存折中的储蓄也就是其证券保证金,可以直接用于买卖股票。另一种是储蓄帐户和股票帐户分立的帐户结构。这一方式是将投资者储蓄卡或储蓄存折帐户变成一个综合性理财总帐户,下设储蓄帐户和个人股票帐户两个子帐户,两帐户间资金不能自动划转,必须通过投资者指令才能完成两帐户间资金的调拨。 目前各银行普遍采用的是第二种方式,据了解深圳市某银行在近一年时间内完成交易额117亿元,相当于国内一个大型证券营业部的交易量。(鲍岩) 顺应时势大胆创新 既然混业经营是大势所趋,作为证券公司,应该很好地利用当前我国向混业经营转变的过渡时期,坚持大胆创新,以迎接我国金融混业的新格局。 对企业边界的思考 所谓企业边界是指一个企业涵盖的经营业务在市场上与别的企业相区别的界限,其包括纵向一体化边界和横向一体化边界。就美国目前的混业来看,主要是通过银行持股公司或金融控股公司拥有分别从事不同业务的子公司来实现的,各子公司在法律上和经营上是相对独立的公司。所以作为我国从事相关证券金融产品服务的证券公司,在趋向混业经营鼓励交叉试点的过程中,也应明确地对于自己企业的未来边界予以思考:首先,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证券市场上供需双方越来越产生了对全面综合性金融项目的服务需求,同时由于通讯设施、网络技术的发展,使得金融服务过程能够突破时间和空间上的诸多限制,可以推定证券公司应逐渐扩展自己的企业边界,在不违背现行监管法规的空间内,以经济性为标准尽可能扩展自己企业的经营内容,具体的可以采取在证券市场上一体化策略,拓展自己的生存空间。另一方面,证券公司边界的扩大,是由诸多从事不同业务的子系统所构成的,证券公司需要对内部的不同业务的边界有清楚认识和界定,同时加强公司内部子系统相互之间的独立性和自主性,从而建立起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并使公司的整体边界得以充实和巩固。 弹性化组织设计 越是在当前瞬息万变的环境条件下,企业越是需要建立自己弹性化的组织体系。我们目前的证券公司可以说是正处于一个超快速发展的证券市场时代,无论是宏观政策面,还是企业微观的运营环境,都像是驶入了当今信息高速路一样,因此,适于处于相对简单和稳定环境下的机械化组织体系则有必要进行弹性化改造。证券公司的弹性化组织设计应紧紧围绕弹性化思想来进行,包括利用信息技术组织趋于扁平化、部门团队化、文化兼容化、职能发展化等。弹性化组织强调组织对于周围环境的自适应机制。 推行标准作业程序建立完善内控体系 我国目前之所以不可能马上推行混业经营,本质上在于我们的金融机构风险意识不强,没有建立起一套科学的内部风险控制体系,所以管理者为了暂时减少监管风险才采取了分业经营的模式。随着我国在过渡时期的试点工作,管理者需要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建立一套完善的监管体系,同时金融机构也需要适应新时期的行业发展要求,不断提高企业自律能力,才能得以生存和发展。作为金融机构成员的证券公司也一样,要着手在企业内部推行标准的作业程序,并建立起相应的内部控制体系。 坚持产品服务创新 当前我们的证券公司主要将精力放在网点建设和委托交易方式的创新上,这些都形不成自己核心竞争能力,在当前我国金融市场还很不发达的情况下,证券公司应重点将工作放在共同培育中国的金融市场上来,这其中很重要的应培育参与金融市场的主体和客体,主体包括投资者、筹资者和金融中介者,客体指的是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许多证券公司忽视增值产品服务的提供与创新,盲目追求有限市场的眼前占有份额,将是得不偿失的。在入世当前,逐步给予外资金融机构国民待遇,放开国内金融市场的情况下,证券公司应将着眼点放在挑战国际竞争,应发挥自身优势、同银行、保险公司更高层次的进行合作,共同培育国内同业的核心创新能力,而不是各自为政、单纯考虑公司本身在国内金融市场竞争格局中的地位改变上。 交互式营销 目前管理层倡导三方交互式营销,是趋向混业经营的必要的步骤,一方面金融机构可以相互业务熟悉,学习成功经验,锻炼储备人才队伍;同时也有利于发现问题,找准控制点,建立完善适应混业经营模式的风险监管和法律体系。 那么作为证券公司应该如何进行同保险、银行机构的交互式营销工作呢,这作为一个新的课题,需要三方金融机构多方探讨,这里提出几点仅供思考: 首先,证券公司可进行相关保险、银行业务的代理工作。即证券公司同保险、银行机构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证券公司既可以代理现行分属保险机构或银行机构的业务,也可以三方联盟共同研究创新,推陈出新,拿出新的金融服务产品后,按照目前分业经营法规确定产品的分属机构后确定进行业务的经营或代理工作。 其次,证券公司也可以利用目前银行机构广泛的营销网络和保险公司广泛的保险经纪人队伍,让它们进行自己公司的业务代理工作,如提供代理证券买卖委托、证券公司形象宣传、业务和投资咨询及证券公司的开户交易队伍推广等等。 再者,证券公司可以共亨结盟的保险和银行机构的客户资源,有效地利用好这些无形资源,发现他们新的需求,挖掘自己的潜在投资者队伍,创新自己的服务体系和服务特色。 此外,证券公司还应有效利用好结盟的保险和银行机构的硬件网络资源。证券公司除了可以委托它们进行业务代理外,还可以由公司自己派出专业人员驻扎结盟的保险和银行机构的广泛的分支处所,开窗设点,迅速低成本拓展市场。 合纵连横一致对外共创国内金融平台 当前许多证券公司都经历了增资扩股,增强企业资本规模阶段,但同国外金融机构比起来,相差仍然非常遥远。未来的金融趋势是具有国际化、自由化、电子化的特征,国内的证券公司应该看到当前国际上不断的金融机构购并个案,其中不仅发生在一国内部,还遍及一国与他国的金融机构之间,这无一不警示国人:经济的全球化真的就在眼前,我们需要有 一个暂且国内开放的胸怀,包括证券公司在内的金融机构应更好地利用资本市场的杠杆作用,讲求整体效益,抛除局部利益,尽可能在当前政策规定允许的情况下,合纵连横,广结盟友,一 致对外,共同创建我国的金融平台。 迎接混业经营提升精英综合素质 混业经营,不仅需要高素质的专业人才,更离不开那些具有各方专业素质、能够运作大型综合金融项目的精英人才。我国的金融机构同国外金融企业集团的差距不仅存在于资本金规模方面,更重要的还在于我们的金融人才缺乏,这一方面与我国目前不发达的金融市场相关,同时也与我国的金融机构内部管理粗放型、缺少人力资源投入等无不相关。因此国内的证券公司在当前国内金融业探索向混业经营过渡的中间时期,在业务创新的同时应高度重视机制与人才素质的同步提升,只有这样,企业才具备届时能够足以同外资金融机构相竞争抗衡的关键性的专用性资产———熟悉中国金融市场运作的高素质的人才队伍。 总之,大势不可逆。当前管理层态度明确,关键的还是要看我们金融机构如何把握好当前的过渡时期,精诚合作,真抓实干,练好本领,造就出一批国产的“全能型”的金融企业集团来。(周毅) 券商经纪业务面临的挑战 银行与证券业务融合的趋势已不可避免,而银行业的进入,对于券商最大的冲击来自于经纪业务,银行的网点优势将对券商经纪业务产生巨大影响。 一是券商保证金将被大量分流。在银证业务交叉前投资者资金是由券商集中管理,由券商存放在各商业银行收取同业利息,对投资者则支付活期利息,券商从中获得一定的利差收入,虽然近年来利差收入一降再降,但仍不失为券商一块稳定的收入来源。银行的“存折炒股”推出后,利用“存折炒股”的投资者的资金不再划转到券商处而是直接存放在银行,券商也就没有了利差收入,由于银行在网点数量方面比券商存在明显优势,投资者可以很方便地进行交易,因此今后的趋势将会出现大批投资者利用“存折炒股”在银行网点进行交易,券商保证金将被大量分流,本来稀少的利差收入将会变得日渐稀薄。 二是手续费收入的大量减少。目前多数银行与券商合作,还仅限于保证金分流,并不牵涉到手续费的分成,只有个别银行与券商达成了手续费分成的协议,从今后的发展趋势看,银行与券商间的手续费分成已是大势所趋,原因在于银行人力、物力的投入,追求的回报不会仅限于分流保证金或增加其存款,当银行逐渐拥有大量客户群体时,券商即便不愿分成也会无可奈何。 三是券商网点价值下降。目前监管部门已意识到券商在网点数量方面的不足将会在今后与银行的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去年以来在券商新设营业网点方面已出台了许多宽松的政策,表明今后券商营业网点的供给数量会越来越多,如果再考虑到银行网点进入后保证金的分流、手续费分成等因素,可以预言,今后每个营业部的价值和所创造的利润将会明显下降,营业网点的利润平均化时代必将到来。 四是券商的客户将逐步转化为大中户群体。由于银行网点众多,投资者可以便利地选择在银行网点进行交易,造成众多散户投资者的分流不可避免,但由于券商多年来形成的专业优势和人才优势银行又无法替代,因此多数大中户又会选择在券商处,所以今后券商客户群体必然产生分化,服务对象将逐步演变到以大中户投资者为主,相应地对券商的专业优势和人才优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了应对今后券商营业网点利润下降的困境,券商网点数量的规模化是必然的选择,可以想象既使今后每个网点所创造的利润明显下降,但如果网点数量众多,加起来仍不失为一块可观的稳定的利润来源。扩大营业网点数量除了努力争取新设外,券商间的强强联合、强弱联合不失为一条捷径,券商间的重组不仅扩大了网点数量,而且还将形成合力,增强了券商的资金竞争力、信用竞争力和品牌竞争力。国内券商目前正在积极酝酿新一轮重组,国内将产生一批券商中的“巨无霸”,从营业网点数量上将在券商中取得明显优势。 那么今后营业网点少的券商应如何应对呢? 首先,走外涵和内延相结合发展之路。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努力培养自己的核心客户群,尽量提高每个网点的市场占有率,将每一个营业部都创建成为精品营业部,另外要不失时机地加大新设和收购力度。但鉴于目前实际情况,新设或单独收购个别营业部,在网点数量上已难以形成质的飞跃,而且收购单个营业部还面临着成本高昂的困境,因此现实的选择方式是与一些中小券商进行重组,实行强强联合、强弱联合,以网点的规模化来面对已经到来的激烈的竞争格局。 其次,大力开展网上交易,努力弥补网点数量少的劣势。以发展“虚拟营业部”为主的网点交易方式来弥补硬件网点数量的不足是一条可选择的途径,但要注意两个问题:一是由于网点数量的不足在一些没有营业网点的地区推广网上交易,肯定会受到很大制约。二是对于单个券商特别是中小券商来说无力承担建立“虚拟营业部”的巨大成本支出。因此通过券商间的联合这条路来扩大营业网点和形成合力才能实现其竞争优势。 第三,利用券商的专业优势,大力开展银证合作。由于现实政策下,银行必须与券商合作才能进行证券市场,因此网点少的券商可以大力发展银证合作,利用自身的品牌和专业优势,与银行的网点优势实行强强联合。 银证业务的融合是今后发展的大趋势,当然对券商来说冲击是显而易见的,券商只有通过强强联合、强弱联合形成合力,才能面对到来的挑战。 (国信证券经纪管理总部鲍岩首创证券研发部周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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