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杜登彬 刘建锋 杨良敏)北京报道 “北京房价应该高于国内其他城市。”在8月29日结束的2000年北京经济论坛上,华远集团总裁任志强认为,“北京房价过高的结论是错误的。” 任志强是针对消费者不断批评北京房价过高而说上述一番话的。任志强说,从经济的角度出发,并不能靠制度的手段来限制农村和非本地户口的人和劳动力自由的向首都和城市流动,而是靠住房等生活成本来调节和限制的,如果首都的房价不维持在一个较合理的高价位,那么就必然会增加这种流动和膨胀,并最终带来无限的“城市病”。
他告诉记者说,房价收入比是国际上通用的一种衡量居民收入与房屋价格关系的比数,虽然也可以用于参评房价的高低,但并非是惟一和决定性的因素。
任志强说,北京的房价的确是远远高于全国的平均房价的。但是根据北京市的家庭年均收入比情况看,北京的房价收入比大约在11-8.77倍之间,与国际上通行的4-8的标准是接近的。他说,资料分析,当收入比低于4倍时,所有的国家并没有因此而增加房价,收入比高于8倍时也并没有降低房价(只是增加补贴和社会保障,并减免税费)。
任志强认为,国际上在平衡房价收入比时与其他物价比是协调平衡的。而在我国汽车的收入比远远高于国际的标准时,单独用房价收入比来评判房价是不公平的。因此他认为,可以说北京的房价高于其他城市的水平和高于北京市平均的房价收入比,但是不能得出房价高的不合理结论。
任志强强调,北京作为首都房价高于其他城市是合理的,全世界任何首都和经济发达的城市房价高于平均水平是合理和必然的。如果补贴进入工资,北京的房价比将进入与国际接轨的合理比例范围之中。北京应该在提高职工收入和增加GDP上下功夫,而万万不可过低地降低自己的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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