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电子报
11月2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以下简称《规范条件》)《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2024年本)》,为光伏产业减少单纯扩大产能的光伏制造项目,加强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提出明确要求。
11月29日,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政策宣贯会在北京市召开,来自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能源局等相关部门,有关省(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光伏行业重点企业、行业协会等的领导和专家参加会议并深入交流探讨。与会专家纷纷表示,《规范条件》对于进一步加强光伏制造行业规范管理具有重要意义,业界各方将积极响应政策,推动形成工作合力,引导产业加快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共同促进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
新规范立足发展新阶段
光伏产业作为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对推进能源结构转型和制造强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在产业政策引导和市场需求的驱动下,我国光伏产业快速发展,生产和应用规模持续扩大,技术迭代不断加速,已成为我国为数不多取得全球竞争优势、实现端到端自主可控的高科技产业,作为“新三样”之一成为中国制造业在全球的一张亮丽名片。
会议指出,当前,光伏产业正面临一系列风险挑战。基于此,《规范条件》以“优化布局、调整结构、控制总量、鼓励创新、支持应用”为基本原则,主要从生产布局与项目设立、工艺技术、资源综合利用及能耗、智能制造和绿色制造、环境保护、质量管理和知识产权、安全生产和社会责任等七个方面提出要求,旨在规范行业发展秩序、引导产业技术升级、促进产品质量提升、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巩固我国光伏产业的全球竞争优势。
会议提出,要加强多部门协同配合,汇聚各方力量,做好行业的产能优化、标准引领、价格回归、专利保障等方面工作;同时,光伏行业的骨干企业也要以上下游协作加强产业链建设,促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推动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要坚持技术创新,深化创新发展格局。要发挥全球市场的业务拓展和大型新能源基地的建设对产业发展的主导作用,仍需不断推动技术进步。具体而言,一方面,持续加大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资源的投入,提升先进产品的供给能力,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另一方面,坚持深化“双循环”发展格局,坚持需求牵引和应用创新,努力拓展分布式光伏、光伏制氢制氨等应用场景,高度重视全球光伏产业发展的现实需求,积极开拓国际市场,以技术为引领,让我国真正成为全球能源低碳转型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
龙头企业勇担行业使命
作为《规范条件》的主要执行者和受益者,光伏行业骨干企业对新规范的提出反响热烈。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投”)战新技术部副主任胡璇表示:“《规范条件》进一步提高了光伏产品技术指标和质量管理要求,有利于发电企业解决低价产品质量不过关,光伏厂系统效率欠佳、故障频发、运维成本高、安全风险大等长期困扰的问题,为发电企业提供了良好的借鉴和开发意义。”遵循《规范条件》要求,国家电投将光伏产品招投标采购中更加注重质量导向,更加注重产品工艺技术可靠性、绿色供应链等指标;加强技术研发合作,联合行业内头部制造业企业开展关键技术联合攻关,推动产品转化效率和可靠性;推动先进技术和产品规模化应用,鼓励制造业企业将新产品在实机实证基地测试,面向行业实时发布实施成果,解决行业共性技术难题。
中节能太阳能科技(镇江)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朱佳表示:“《规范条件》中种种针对性强的举措,将有助于解决光伏行业发展隐患、提升光伏产业链整体质量。一是引导产业有序扩张,有助于保护消费者利益,促进产业可持续发展;二是建立行业标准和公正透明的行业发展体系,修复盈利空间;三是强化质量意识,通过提高产品质量,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四是加大研发投入,通过技术进步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获取更大的产品附加值;五是加强行业自律,自觉地遵守新制定的行业规范,加强市场监管和能源行业监管的相互衔接,共同加强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曲跃川对《规范条件》高度认可:“新版规范条件的实施无疑为光伏行业注入了一剂强心针,对树立行业信心,推动行业尽快走出周期、走上高质量发展之路具有重要意义。”他认为,《规范条件》重点聚焦技术创新与品质提升,促使企业在高端制造、智能制造领域加大投入。此外,《规范条件》对光电转换效率的技术指标提出了更高要求,将激励企业积极研发新型材料与先进工艺,进而带动整个产业链的技术升级,催生如高效电池技术研发、智能生产、设备制造等机制生产力的崛起,为行业发展开辟了全新的赛道,对于行业的高质量发展规范条件提供了全方位的保障与支撑。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尚耀华则提出,《规范条件》旨在通过技术指标产生利用生产能耗的要求,引导光伏产业注重技术创新,推动行业优化升级和结构调整。一是有利于推动行业发展,改善当前行业供需失衡的形势,对引导光伏行业合理规划,避免低水平出口扩张带来非常积极的作用;二是有利于引导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的保护,在打击功率虚标等行业乱象的同时,维护我国光伏行业国际市场声誉。同时,他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应加大对《规范条件》示范企业的支持,鼓励这些具备《规范条件》的企业更多地参与到一些项目的申报投标等工作中。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汪建平认为,《规范条件》对于能源技术的绿色发展制定了更加先进的指标要求,符合我国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求,科学性、可操作性强。他指出:“《规范条件》以及新出台的公告管理办法,对推动我国光伏技术创新与产业升级、自律与规范发展,优胜劣汰落后产能,进一步增强我国光伏产业国际领先水平和可持续发展都具有重要的建设性的作用。”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助理叶剑清也表示,在《规范条件》指导下,未来,阳光电源将不断提高光伏逆变器数字化的制造水平,还将积极地履行各类社会责任,助力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地方多措并举贯彻落实
《规范条件》一经发表,各地工信系统积极响应,多措并举,积极推动光伏制造业新规范落地实施。宣贯会上,安徽省、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出席,天津、河北、山西等22个省(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线上参会。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姚凯表示,近年来,安徽省已构建形成从硅片、电池片组件及配套到逆变器系统集成及应用等较为完整的产业链条。以《规范条件》为抓手,安徽省聚焦技术创新,今年以来对光伏领域创新研发支持超过1.3亿元,推动光伏行业研发强投入强度,从去年年底的2.3%提升至2.5%。同时,安徽省重视行业标准与规范,开展技术提升、管理优化和公告申报。截至目前,全省有9家光伏行业规范公告企业,总数位居全国第四位。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星表示,当前,江苏省现已成为全国光伏产业规模最大、产业体系最完备、产业集中度最高的省份。“针对《规范条件》要求,下一步,江苏省将引导企业合理布局产业,加强技术的创新,提高产品质量,推动全省光伏产业集中化发展;此外,加大对符合规范条件企业的支持力度,将列入公告的企业同步列入省光伏产业链重点企业名单,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技改拓展、产业人才培育等各方面,加大惠企政策的支持力度,推动优质企业加快提升竞争力,带动全行业的高效发展。”张星说道。
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副秘书长江华也对各地方、各企业提出了《规范条件》的具体实施建议,一是加强政策联动,将《规范条件》同发展能源、金融、进出口等政策紧密协同,使对外光伏企业新建厂房、电站建设、金融支持及进出口的条件更加完善;二是在原有企业现场核查和产品抽查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的抽查工作,降低光伏产品质量风险;三是建议相关部门对协会开展自律工作,并对行业开展自律工作进行相应的指导,切实贯彻落实《规范条件》中的行业自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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