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私募乱象,监管力度不断加大。
8月以来,深圳、北京、浙江等地方证监局在私募监管方面开出多张罚单,涉及向投资者承诺本金不受损失、挪用基金财产、夸大推介基金、提交有虚假记载的产品备案材料、合同中未设置不少于二十四小时的投资冷静期等多方面问题。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地方证监局对违规私募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责令改正等行政监管措施决定。
锦城长久承诺保本
8月13日,深圳证监局对深圳锦城长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下称“锦城长久”)及其负责人开出了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经查,锦城长久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向投资者承诺本金不受损失、未妥善保存私募基金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方面材料的情形。深圳证监局决定对该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此外,王明昊于2018年4月12日至今担任锦城长久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深圳证监局决定对王明昊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天眼查数据显示,锦城长久成立于2016年4月,注册资本5000万元。该公司共有7位股东,前三大股东为深圳锦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0%)、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0%)、好买财富管理股份有限公司(12%)。
8月以来,深圳证监局还对深圳市展鸿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皇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存在的违规行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诺准投资八项违规
杭州证监局于8月13日发文,对杭州诺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诺准投资”)和杭州联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具体来看,诺准投资违规行为较多,主要包括:管理的部分基金未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如实向投资者披露基金财务状况和投资情况;管理的部分基金上传至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信息备份系统的报告与向投资者披露的报告内容不一致,上传的报告中投资项目金额与实际情况不符;挪用部分基金财产;部分基金的管理费直接转至个人账户;与其他私募基金管理人办公场地和人员混同,缴纳社保员工不足5人;部分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夸大推介基金;部分基金未在基金合同(合伙协议)中设置不少于二十四小时的投资冷静期;未对部分投资者告知警示过程录音或录像;未妥善保存部分投资者的收入或资产证明、告知警示过程的录音或录像、冷静期回访等合格投资者适当性相关材料。
业内人士指出,挪用、侵占私募基金财产是非常严重的行为,违反投资的分散性原则,会给投资者的资金安全埋下隐患。这种行为实际上是在投资者不知情的情况下,提高了投资者的投资风险。
高合投资提交虚假材料
8月12日,北京证监局发布了《关于对北京高合投资有限公司(下称“高合投资”)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经查,北京证监局发现高合投资存在三项违规行为:未如实披露基金的重大信息;未及时填报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的有关信息;提交有虚假记载的产品备案材料。
北京证监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对高合投资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北京证监局指出,高合投资应进一步提高合规经营意识和能力,恪尽职守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职责,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决定书显示,高合投资应在收到此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北京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北京证监局将择机对高合投资的整改落实情况组织检查验收。
同日,北京证监局对北京中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中豁投资”)出具了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
经查,中豁投资存在不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策略、投资比例进行投资运作的违规行为。
8月以来,北京证监局对多家违规私募开出罚单,包括北京玺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众和锦绣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盛唐恒泰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记者:魏来
编辑:陈偲
责任编辑:毕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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