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新城区法院执行完毕了一起涉未成年人名誉权纠纷案件。
小花与小美(均为化名)为某中学同班同学。2022年9月,小美在其个人QQ主页、QQ群中发布了以小花真实姓名为文中角色的含有淫秽内容的小说,该小说在全班同学间广泛传播,给小花的心理造成了极大的伤害,也严重影响了小花的正常生活和学习,后小花被诊断为情绪障碍。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小花的母亲将小美告上法庭,法院判决被告小美的监护人在班级内向小花书面赔礼道歉,并赔偿小花医疗费及精神抚慰金共计13000余元。
法院判决生效后,小美的父母并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小花的母亲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多次联系小美的父母,但小美的父母均以工作繁忙避而不见。他们虽然承认自己作为监护人确实疏于对孩子的管教,但没有认识到孩子的错误行为,反而觉得自己的孩子也是网络小说的受害者,拒不配合法院的工作。
经法官调解沟通,申请执行人同意将“在班级内书面赔礼道歉”变更为“书面赔礼道歉”。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书写了《道歉信》并履行了金钱赔偿义务,案件得以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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