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十天,因为连续发生多次反转,“中国女网红新加坡辱骂护士”事件多次登上热搜。
随着案件进入审判环节,“女网红”又增加了“虚报工作身份”以及过去三个月在新加坡“没有工作准证却多地兼职陪酒女”两项控罪。
随着“精致女网红”真实职业被曝光,国内网友们“高呼上当”的同时,更多的是反思。
这次事件最初是10月12日,一个在国内抖音平台拥有20多万粉丝的女网红,发布她在新加坡遭遇“种族歧视”的控诉。
根据这位女网红描述,她定居新加坡,当晚和“友人”参加饭局,饮酒喝醉后,找代驾开车送她。
结果女代驾可能是对他她车辆不熟悉,在倒车中,车轮轧过了她的脚。
按照女网红的描述,女代驾在车祸弄伤她之后很冷漠,并且送她到医院后也没有尽全力履行救护赔偿责任。
脚受伤到医院后,女网红“超过三小时”都没有得到很好的治疗,向护士投诉,护士却说她是“外国人身份”而无法及时治疗。
于是女网红就与护士“发生了口角”。
接着女护士就报警,控告女网红“公共场合辱骂她”。
按照视频显示,女网红的“视频维权”意识是很强的,在新加坡执法人员询问她是否公开“辱骂护士”的时候,她对执法人员全程录像,并且回答问题过程中“态度强硬”。
女网红指责执法人员没有“出示证件”,并且在执法中“不公正”,明显“种族歧视”。
以上的“描述”,全部是女网红在国内短视频平台发布视频呈现的“事情真相”。
视频发布后,国内很多“网友”支持女网红维权,认为她先后被新加坡代驾和医疗制度伤害,执法人员执法也“不公”,女网红视频发布后,国内粉丝还猛涨一波。
但很快,第二天新加坡官方就发布了截然相反的案情通报。
女网红与代价之间的“交通纠纷”与这个案件是“独立事件”。女网红如果要求女代驾或者代驾所属公司对她进行交通伤害补偿,可以单独起诉。
可是与女代驾的矛盾,甚至因为“治疗等待”的环境因素,都不是她公众场合“辱骂护士”的理由。
在国内,可能许多人将脏话变成了口头禅,甚至在公众场合出口成脏还成为自己“很不好惹”,“很厉害”的象征。
但是在新加坡,这次“网红女”却被控诉六宗罪,辱骂女护士只是其中之一。
女网红的六宗罪包括:一项公共滋扰,两项抵触防止骚扰,三项抵触私人保安业法令罪名。
通俗的翻译,就是女网红描述的“辱骂护士”只是第一项罪名,后续医院安保人员“制止她骚扰”过程中也有冲突。
最后的三项触犯“保安业法令”则包括在执法人员问询中拒不配合,违规拍摄甚至“抢夺证件”。
通过女网红发布的视频,我们也能看到新加坡执法人员面对拍摄镜头的质询冷静而专业,不管其他,只询问“是否承认辱骂护士”这一项控罪。
女网红的回复则是强硬回怼或者让对方“去猜”!
难怪有网友回复“本来不想罚你的,你这态度也要告你了!”
新加坡官方虽然发布了女网红的“六宗罪”,不过国内依旧有“声援女网红”的声音,认为新加坡司法体系是“种族歧视”,迫害她才告她。
可是女网红后续并没有“发布反驳信息”。
直到本周二,女网红公开辱骂护士案件“再次开审”,女网红在“原有六宗罪”基础上,又被追加了两项控罪。
根据这位二十多万粉丝女网红过去拍摄的视频,都是滨海林荫道,香包豪车,非富即贵。
在她的网络介绍中,说自己是新加坡长期工作准证持有者,嗮出的日常豪华生活,都是在高档餐厅吃饭,私人泳池三点式泳装,在世界各国的旅游照旅游视频等等,都是“上层人士”,“精致名媛”的作派。
不过新加坡检方今天开庭追加的两项控罪,则彻底撕开了“画皮”。
两项控罪第一项是女网红在今年8月11日提交“工作准证”申请时,谎称自己接受一家私人公司聘用,担任书记。
国内网络对这个“书记”职位很多反讽,不过我认为这是和港台东南亚之间的“翻译隔阂”,新加坡的“书记”应该是类似文书,文秘,办公室助理一类的岗位。
在新加坡,以“虚假就业岗位”申请工作准证,是比较严重的罪行。
大家可能会疑惑,今年8月“女网红”提交了虚假的工作岗位,那么从今年8月,到发生代驾与医院纠纷之前的10月11日,这两个半月“女网红”到底在新加坡从事什么工作?
新加坡检方给女网红增加的第二项控罪将她的职业揭示了出来,女网红从8月1日到10月11日期间,没有合法工作准证的情况下,在新加坡多地从事“兼职陪酒女”工作。
并且从10月13日法院准许“女网红”保释之后,过去十天,新加坡都没有任何人给她办理保释手续,很显然她的“圈内朋友”都避之唯恐不及。
目前“女网红”已经当庭表示愿意认罪,后续就是“八宗罪”的认罪和处罚流程。
随着女网红“真实职业”的公开以及法庭认罪,这一“辱骂护士”还是“歧视中国人”的争议事件,也画上了休止符。
不过这件发生在新加坡的案例,国内持续热搜十天,还是有很多值得国内思考的地方。
第一个思考:是怎样的“过往环境”,造就了“陪酒女网红”的优越感,让她以为新加坡的护士,新加坡的执法人员,也可以“胡搅蛮餐”,“任打任骂”?
第二个思考:国内那些惯常宣扬西方“法制完善先进”的法制咖们,为什么没有大力度“宣扬”这一典型“西式法律”下的优秀判例来宣扬守法和警示国人?
第三个思考:同样的女网红,要是在国内对医护人员,对执法人员进行“视频投诉”,我们有没有足够的网络舆论空间与时间,等来“真相反转”?
我们的调查和追责部门,又有没有十天内将“女网红”绳之以法,为医护和执法人员平反的勇气?
还是会选择和稀泥,医护人员与执法人员停职反省,来降低舆论热度?
同样的案件与经过,如果将背景城市切换到国内任何城市,都会是截然不同的故事和结果。
我们终究,需要新加坡的法制铁拳,来轰碎女网红的“画皮”,来教陪酒女,造谣女,倒打一耙女学会尊重他人,尊重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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