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2月6号)下午,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冯金考,现场接听12345政务服务热线。接听的主题为“珍惜自然资源 共建美好家园”,生活温州App微信公众平台、FM949温州新闻综合频率同步直播。截止昨天下午四点,现场接听直播线上点播量超过20万人次,听众网友们积极互动,对土地使用、不动产登记手续等进行提问。
● 安置房登记手续办理细节
汤先生:“我们家里的拆迁安置房建好了,我想把其中一套房子直接写我儿子的名字,请问要什么手续要多少钱。”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现场答复:“你凭安置的手续先把你自己名下的不动产权证办好,登记费80块就可以了,你再和你的孩子签订一个赠予或者买卖的协议,到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一个交易转让的手续,在办理过户的过程中要转为出让,收纳税金额百分之二的出让金,登记费是八十元。如果另有一本共有证,再加十元。”
● 永久基本农田闲置时可以种花吗
市民邱先生致电提问,农村的永久基本农田,在一季粮食作物以外的闲置期里,是否可以种植一些观赏用的花卉作为文旅资源。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冯金考现场回答:“永久基本农田一年当中,必须要种植一次粮食作物,假如你能够保证种植一季的粮食作物,其他我们种些蔬菜、种些花卉增加收入,目前来说,农业农村部门跟我们资规部门还是支持的。你不能破坏耕作层,不能破坏我们永久基本农田的基本属性。”
● 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能否建房
市民周先生想在自家自留地里建房,但是听说这块地最近被划为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因此现场致电咨询,这块地是否还能建房。
对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冯金考回复,为了老百姓的人身财产安全,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的老百姓,一定要按照专业部门的要求,做好防灾抗灾准备。至于周先生要建房的诉求,要先确认该地块的灾害风险,再决定相应防范措施。
冯金考说:“假如划定为风险防范区后,当地的村民老百姓一定要按照专业部门的要求,个人建房选址要避让,避免在区域内选址。确实没有其他地方可以选址,也应该做好风险的评估,开展治理工程,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后,才能够选址在这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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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舒尔
◆编辑:虞曙阳
◆责编:杨平
◆主编:张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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