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重罚!卖口罩搭售药品、哄抬价格,多个药店被市场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严惩重罚!卖口罩搭售药品、哄抬价格,多个药店被市场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2020年01月26日 11:11 中国消费者报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市场监管部门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和指导,广大经营者恪守商业道德、依法诚信经营,积极组织防疫用品生产、保障销售,与全社会一道众志成城、抗击疫情,保持防疫用品市场价格秩序总体平稳。

但也有少数经营者借防疫用品需求激增之机,哄抬口罩等相关商品价格,严重违背商业道德,严重违反价格法律法规,被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查处。

天津:市场监管委指导立案查处首起销售疫情防护商品价格违法行为

近日,天津市武清区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昊萱医药第五药店销售口罩价格过高。天津市市场监管委高度重视,价格监督检查处当天派出两名人员赶赴武清指导检查人员办理举报案件。

检查人员现场检查商品明码标价情况,询问举报涉及口罩的销售情况、进货价格和销售价格。经初步核实,该药店销售口罩等防护用品涉嫌存在不明码标价的价格违法行为,检查人员及时规范药店价格行为,现场提醒告诫经营者要追求合理利润,不得借机涨价,切不可发国难财,并于当天启动立案程序,后续将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疫情防控期间,天津市各级市场监管机构将及时办理投诉举报,依法严肃查处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相互串通、操作市场价格,囤积居奇等价格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立案一起;查实一起,严惩一起,尽最大努力保持疫情防护商品价格总体平稳,维护百姓合法权益。

北京:10只口罩卖850元,一药店将受高额处罚

1月24日,记者从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丰台区一家药店,10只口罩售价850元,因哄抬物价,将受到高额处罚。据悉,这是北京市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监管部门处理的第一起案件。

N95型口罩,资料图。

1月23日下午,丰台区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右安门附近一药店销售的N95型口罩远超市场价格,接到举报后,执法人员立即赶到该药店检查。

经查,北京济民康泰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丰台区第五十五分店,销售的3M防霾口罩8511CN N95呼吸阀 防沙尘口罩 防雾霾(头戴式)口罩(10只/盒),销售价格每盒850元,网络售价仅143元。现场负责人未能出示产品的进货票据,且无法说明产品的进货价格。

市场监管部门表示,北京济民康泰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丰台区第五十五分店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属于利用其它手段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行为。依据该条款规定,拟对其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1月24日下午,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冀岩表示,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有效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迅速部署,对口罩、消毒液等疫情防控商品加强价格监管。

冀岩表示,疫情防治期间,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开展价格检查巡查。结合新闻媒体报道和社会反映强烈的舆情热点,加强监管力度,严肃查处借疫情防疫之机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直至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将予以公开曝光。

广西南宁:老百姓大药房口罩搭售药品被立案调查

1月23日,老百姓大药房连锁(广西)有限公司南宁东葛店推出的“流感套装”,因涉嫌捆绑销售并侵犯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被南宁市市场监管局依法立案调查。

1月22日下午,消费者王先生到南宁市东葛路老百姓大药房购买一次性口罩。店员称店里没有单卖的口罩,只有所谓的“流感套装”,套装里有两包板蓝根冲剂和一包口罩。王先生对此提出异议。药店依然表示不能单独购买口罩。王先生只好花了33.45元买了一份套装。

1月23日上午,南宁市市场监管局接到消费者投诉后,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前往该药店进行调查。

面对市场监管执法人员的检查,该店店长称,药店于1月22日将医用口罩、板蓝根颗粒、抗病毒口服液捆绑在一起进行销售,采取捆绑销售的方式是其本人制定的,事先未报备总公司,向公司报备后被叫停。

针对老百姓大药房连锁(广西)有限公司南宁东葛店捆绑销售口罩套装涉嫌违法价格法律法规的行为,南宁市青秀区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调查中。

当天,南宁市场监管局还对南宁市“一心”“康全”等2家医药销售公司及8家零售药店口罩等防护用品储备和销售情况进行检查,重点关注口罩、84消毒液和相关药品的价格波动情况,向经营者详细了解进货渠道、销售情况,要求经营者自觉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做好明码标价,避免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

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8家药品零售门店中有4家药店的口罩已销完,3家药店有口罩销售,且价格没有上涨。1家药店有口罩销售,但价格已从7.5元/包(10只装)上涨到10元/包。目前,暂未再发现口罩搭售药品现象。

1月23日下午,广西市场监管局曾联合南宁市市场监管部门疫情防治相关用品价格政策法规提醒告诫会。被查实存在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相互串通等价格违法行为的企业,最高或被罚款500万元。

另据记者了解,南宁市场监管部门还约谈了电商平台,强调企业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操纵市场价格,确保电商平台相关商品价格平稳,维护口罩等医用商品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

福建厦门:对口罩违反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翔安区市场监管局于1月22日下午召开专题会议,紧急部署安排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辖区内各监管所根据会议精神,各科所进一步加强联动协作,开展医疗药品用品市场价格行为规范整治。首先向辖区相关经营者发放《价格提醒告知书》,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即利用药械监管微信群及实地走访宣传的方式,向各医疗药品用品经营者送达《价格提醒告知书》,提醒告知经营者要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法律、法规和规章,不得利用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牟取暴利或散布涨价谣言,坚决杜绝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违法涨价、恶意控销。

1月23日,翔安区市场监管局执法稽查科与马巷市场监管所根据群众举报,联合对辖区一家药店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该药店销售的两款KN95口罩所贴的价格标签未标示计价单位,涉嫌违反了国家有关明码标价规定。执法人员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并于当天予以立案,展开进一步调查。

同日,新店市场监管所检查发现2家药店同样存在未明码标价违法行为,销售的产品分别为口罩和板蓝根,拟立案展开调查,依法查处违反明码标价规定违法行为。

执法人员检查药店口罩明码标价情况。

翔安区市场监管局指出,未明码标价和未标示计价单位的行为不利于保护消费者的利益甚至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在特殊时期,监管部门对此绝不姑息。下一步,翔安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强对口罩等医用商品的价格检查、巡查和提醒告诫。依法及时从严查处药品零售企业和门店囤积居奇、哄抬医疗用品等违法行为,对于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还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坚决维护

防疫用品市场价格秩序的公告

2020年第3号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市场监管部门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和指导,广大经营者恪守商业道德、依法诚信经营,积极组织防疫用品生产、保障销售,与全社会一道众志成城、抗击疫情,保持防疫用品市场价格秩序总体平稳。但也有少数经营者借防疫用品需求激增之机,哄抬口罩等相关商品价格,严重违背商业道德,严重违反价格法律法规。为打赢抗击疫情攻坚战、保护广大群众和合法经营者正当权益,依据《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就加强口罩、消毒杀菌用品、抗病毒药品及相关医疗器械等防疫用品市场价格监管,维护防疫用品市场价格秩序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凡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的防疫用品,大幅度提高销售价格,串通涨价,以及其他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行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典型案例及时予以公开曝光。

      二、广大经营者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严格依法经营,合法合理行使自主定价权,严格执行政府依法制定的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做到明码标价、诚信经营。

      三、广大群众积极监督,发现串通涨价、哄抬价格或者其他价格违法行为的,及时拨打12315举报。

      四、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价格监管工作力度,维护好市场秩序。

市场监管总局

2020年1月25日

疫情 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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