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财富中心涉嫌非吸!

某财富中心涉嫌非吸!
2024年07月06日 08:01 用益观察

来源:用益观察

近日,蒙自市公安局对外发布了关于锦隆财富中心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通告。具体如下:

为依法打击惩治犯罪,维护国家金融管理秩序,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经调查认定,蒙自锦隆财富中心项目及其关联公司涉嫌非法集资犯罪,公安机关已依法立案侦查,现已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会计鉴定,案件正在侦办中。

为全面查清犯罪事实,全力做好追赃挽损工作,现通告如下:

一、公安机关敦促本案未到案涉案人员(在项目工作过的涉案工作人员及其他为吸收资金、转移资金提供帮助的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退缴非法所得,争取从宽处理。对拒不配合调查、不退缴非法所得的涉案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二、投资人可按就近原则,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投资相关材料(投资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涉及投资的转款、汇款、收益等凭证及银行流水、交易明细,投资合同或协议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就近的红河州范围内指定公安机关经侦部门或派出所进行登记。

(一)携带投资相关材料复印件到指定公安机关接受询问,制作投资人询问笔录。

(二)携带投资相关材料复印件到指定公安机关核对登记“锦隆财富中心投资人登记表”。

(三)报案人可以携带自述材料(写明报案人姓名、现住址、户籍地址、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工作单位、投资时间、累计投资次数、累计投资金额、累计投资收益、投资损失、销售置业顾问是谁、打款及收款方式、打款及收款账户及对方接收账户等情况)及投资材料复印件进行核对登记。

(四)报案地点。

1. 红河州十三县市公安局经侦大队。

2. 蒙自市公安局文澜派出所,地址:蒙自市西林寺街3号。

3. 蒙自市公安局观澜派出所,地址:蒙自市天马路79号。

4. 蒙自市公安局文萃派出所,地址:蒙自市横四路与纵五路交叉口西160米。

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大案件侦办力度,全力追赃挽损,请广大投资人积极配合调查取证工作,通过合法途径,理性表达诉求。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不干扰案件侦办工作。

来源:蒙 自 警 方来源:蒙 自 警 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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